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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湘支线、湘樟支线智能站建设项目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株洲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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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湘支线、湘樟支线智能站建设项目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潜湘支线、湘樟支线智能站建设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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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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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湖南省/株洲市,湖南省/湘潭市,湖南省/岳阳市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为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无人站、少人站建设战略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智能站场建设,满足运检维一体化的需求,同时根据《油气管道智能站技术导则》文件要求,完善自动化控制逻辑、集中监视与远程维护功能建设、周界报警及工业电视监控平台完善等内容,进一步建设管道本质安全、运检维高效的智能站场,增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提升油气管网智能运检维水平。本工程拟在已建站潜湘支线、湘樟支线进行“智能站”建设。

潜湘支线、湘樟支线智能站建设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19:00:00

**** 09: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 (按标段收费)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09:00:00

开标时间:

**** 09:0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https:****:8443/home/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为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无人站、少人站建设战略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智能站场建设,满足运检维一体化的需求,同时根据《油气管道智能站技术导则》文件要求,完善自动化控制逻辑、集中监视与远程维护功能建设、周界报警及工业电视监控平台完善等内容,进一步建设管道本质安全、运检维高效的智能站场,增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提升油气管网智能运检维水平。本工程拟在已建站潜湘支线、湘樟支线进行“智能站”建设。 本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包括: 优化完善自动控制功能:根据不同站场的工艺情况合理选择自动控制逻辑,完善智能站场自动控制逻辑,实现站场生产运行控制全面自动化。 建设智能安防平台:整合站场工业电视监控、周界入侵报警、门禁及火气系统等,打通各系统数据交互壁垒,搭建站场一体化智能安防系统,实现日常管理、异常报警和视频监控数据的统一管理、协同分析和处置。通过视频智能分析复核,降低安全防范系统误报率,提高管理维护效率,支撑站场实现无人化管理。 建设生产综合业务支撑网:建设生产业务支撑网(C 网),本工程利用已建各站生产控制网与生产综合业务支撑网之间单向网闸(其他项目已建),在去湖南集中监视及应急指挥中心的通信链路上利用现有的工业防火墙,实现工控网络的安全管理与监控。 设置远程维护单元:通过数据采集服务器采集计量系统、控制系统、工控网络等设备的运行状态数据,将相关数据上传至长沙生产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的各设备诊断平台,以实现计量系统诊断、PLC 远程诊断与维护等。 报警信息分级:对站内工艺运行、设备故障、综合安防类等报警信息进行梳理分级。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湘潭分输站、云溪分输站、岳阳南分输站、汨罗分输站、醴陵分输站、醴陵压气站、株洲分输站智能站仪表自控、通信专业适应性改造提升设备采购、安装与系统调试工作,并完成智能站数据上传湖南公司生产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与国家管网调控中心的调试工作。详见技术服务部分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否则予以否决。未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服务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进度、质量、安全等控制措施,近三年技术服务实施过程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事故。否则予以否决。(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 (2)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扫描件,至少包括内容同上)。未按要求提供财务资料或根据财务资料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3年(****至投标截止日)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服务过程中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自****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油(气)管道工程:油气智能站场或油气集中监视中心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署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对应发票(可提供部分合同金额)的扫描件、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平台(https:****)上的查询截图。合同、发票、发票网站截图须一一对应(发票备注有项目名称或合同编号,放一张发票即可)。不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发票、发票网站截图)的不予认定。 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如合同未体现项目规模、投标人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完成时间、验收结果等关键信息),投标人须提供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专业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该证明须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①项目全称及与合同的对应关系(如合同编号); ②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角色(如总包、分包、主要服务提供方等); ③项目实际完成时间、验收结论(如 “验收合格”)及规模指标(如金额、工程量、服务范围等,需与投标文件中申报的业绩指标一致); ④证明出具单位的全称、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供招标人核实)。 3.4人员要求: 3.4.1.1项目经理资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 (2)自****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项目经理应具有1项油(气)管道工程:油气智能站场或油气集中监视中心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 3.4.1.2技术负责人资格、业绩要求 (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自****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1项油(气)管道工程:油气智能站场或油气集中监视中心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技术负责人业绩。 3.4.1.3安全负责人资格、业绩要求 (1)安全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 (2)自****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安全负责人应具有1项油(气)管道工程:油气智能站场或油气集中监视中心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安全负责人业绩。 以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包括人员岗位名称及姓名、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署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对应发票(可提供部分合同金额)的扫描件、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平台(https:****)上的查询截图。合同、发票、发票网站截图须一一对应(发票备注有项目名称或合同编号,放一张发票即可)。不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发票、发票网站截图)的不予认定。 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如合同未体现项目规模、人员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完成时间、验收结果等关键信息),投标人须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或其依法授权的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专业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该证明须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①项目全称及与合同的对应关系(如合同编号); ②人员在该项目中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角色(如总包、分包、主要服务提供方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 ③项目实际完成时间、验收结论(如 “验收合格”)及规模指标(如金额、工程量、服务范围等,需与投标文件中申报的业绩指标一致); ④证明出具单位的全称、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供招标人核实)。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4)投标人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被政府有关部门、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为失信人员名单、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应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如发现此类情况,投标将被否决。 (7)提交最近3年(****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条款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6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6 天 13 时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详见公告附件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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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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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万争峰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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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pipechina.com.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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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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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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