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桔洲荣华路11号厂房外立面修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致: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桔洲荣华路11号厂房外立面修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桔洲荣华路11号厂房外立面修缮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主要对桔洲村荣华路11号厂房外立面进行修缮改造工程,总投资约37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373348.99 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373348.99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142955.00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6840.72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广东建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广东华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桔洲荣华路11号厂房外立面修缮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修缮工程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4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 年11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
类证)。
◆3.2.3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
◆根据《东莞市****
◆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点击登录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4.2如投标人未按本招标公告第4.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发出的加盖公章的招标公告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随同投标文件提交(无需密封)。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11月12日 10 时 00 分,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投标会时间: 2025 年11月12日 10 时 00 分,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zhaobiao.cn)、点击登录查看(ztxmzx.com)、点击登录查看公告栏发布。
7.1 投标担保金额: 600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单纯纸质保函);□(3)其他: / 。
注意:(1)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联支行
银行账号:****074516
(2)投标人在填写转账信息时,应在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用途栏中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以标明该款项是用于本工程招标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办理上述款项转账后,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投标当天凌晨1:00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时间以到账的时间为准,(投标会现场由建设单位及招标代理以银行对账单为唯一依据进行核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4)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各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账单位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账单位账户。
7.2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地址:东莞市****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本项目监督小组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7.3其他: / 。
地址:东莞市****
邮 编:523000 邮 编:523000
联系人:梁工 联 系 人:叶工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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