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关于本项目的答疑内容具体如下:
问题一:
招标文件内评分细则中检测报项要求:
1、提供《导轨》检测报告需符合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过载(垂直向下静载荷、水平侧向静载荷、猛关或猛开)检验结果合格,功能(操作力、抽屉导轨组件底部变形、抽屉导轨组件结构强度、耐久性、垂直向下静载荷、水平侧向静载荷、拉出安全性、猛关或猛开)检验结果合格,下功能(沉量)≤1%,耐腐蚀检验结果合格得1分。
2、提供《铰链》检测报告需符合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过载(垂直静载荷、水平静载荷)检验结果合格,功能(操作力、 垂直静载荷、水平静载荷、耐久性)检验结果合格,功能(沉 量)≤1%,耐腐蚀检验结果合格得1分。
以上检测报告的关于配件下沉量检测要求,执行的相关国标标准为:具体见下列国家检测标准(后附国家标准截图):
1、《家具五金抽屉导轨》QB/T 2454-2013
文件网站:https:****
2、《家具五金杯状暗铰链》(QB/T 2189-2013)
文件网站:https:****
因在办理检测报告的过程中,经过咨询大量检测机构和国家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各个检测机构和部门均明确了只能按照国家相关的执行标准进行检测,但是在国家标准公开文内显示:
五金导轨的下沉量国家标准为:下沉量不应超过抽屉导轨拉出长度4%。
导轨的下沉量国家标准为:下沉量不应大于2.0mm。
综上所述,两种不同的配件在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的前提下存在检测项相同表述单位不同的情况,铰链的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检测要求单位并不符合国家标准,我司觉得贵单位是否在起草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检测报告评分项的时候存在复制错误或者笔误情况,特来此函征询。
回答:
关于招标文件中提供《铰链》检测报告的单位属于笔误,按国家标准单位要求执行,即下沉量≤2.0mm。
问题二:
根据招标文件第23页四人床架第7条技术参数要求。(事项一)
7、床护栏:采用E0三聚氰胺浸渍胶膜纸饰面创花板制作,护栏高度要求≥386mm,长度≥1600mm,板材厚度≥18m,整体护栏厚度≥100mm,护栏左右两边及顶部采用28mm喷塑钢管与板材、塑料一次性注塑成型,四周无接缝,护栏背面设有一体注塑成型被褥高度警示线,上方正中间与护栏一起设有一次性注塑成型向外扩展的储物篮、杯座,正前方设有校徽、床号等粘贴区****
(1)(问题或条款内容)
1、过度细化工艺参数,限制竞争,要求
-“整体一次性注塑成型,四周无接缝”“喷塑钢管与板材、塑料一次性注塑成型”等工艺描述过于具体,本质上排除了其他等效工艺(如分体组装、焊接加固等)。
-2、非必要功能涉嫌定制化需求,
-“被褥高度警示线”“储物篮、杯座”“校徽粘贴区”等属于附加功能,与护栏核心安全功能(防跌落)无直接关联。若招标为证明这些功能为强制安全需求,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
3、参数组合具有高度唯一性
-尺寸组合(高度>386mm+长度>1600mm+厚度>100mm)及“三聚氰胺板+钢管注塑”的复合结构,在公开招标中罕见。若未提供充分依据(如特殊场所安全评估报告),则属于定向设置。
(1) -对比常规学生床护栏标准: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5-2024)国家标准中对护栏高度也是仅要求高于300m,且高校招标普遍采用高度>300mm、允许多样化工艺。2)-同类合规案例中(如浙江工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学生公寓护栏招标),仅要求“符合国标”“满足安全强度”,未限定具体成型工艺。(3)-参考医疗设备招标投诉案例:监管部门明确指出,非核心功能参数不得作为硬性门槛,否则构成虚假应标。
二、(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不得设定与合同行无关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特定技术路线。
1、核心参数保留,放宽工艺要求,
-示例:“护栏高度>300mm,长度>1600mm,板材厚度>18mm;主体结构需无缝设计,确保无锐角毛刺,满足GB/T 3325-2024国家相关标准”。
2、明确性能标准替代工艺描述(建议)。
回答:
1、 关于“工艺参数限制竞争”与“参数组合唯一性”
技术要求基于特定使用场景的深度需求:本项目为高校学生公寓用床,具有使用人群密集、使用周期长、管理强度大的特点。国家标准GB/T3325是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是最低准入要求(如高度≥300mm)。本项目所设定的标准(≥386mm)及“一次性注塑成型”工艺,是基于对学生公寓更高层次的安全保障和全生命周期成本控制的考量。
“一次性注塑成型”是实现核心功能的可靠路径:对于本项目所要求的“无接缝”(避免勾挂、藏污纳垢、易于彻底消毒)、“极致整体结构性”(应对高频次使用和可能的冲击)、以及内置功能(储物篮、杯座)的永久性稳固,一次性注塑成型是目前满足这些需求质量可靠且经济的工艺。其他工艺(如分体组装、焊接)在长期耐用性、卫生安全和整体性上存在不确定性,无法同等确保本项目设定的质量目标。
参数组合是功能整合的必然:所述尺寸及复合结构,是为在有限空间内集成高强度防护、便利储物和校园文化展示等多种功能的必然设计。该组合在公开市****
2、关于“非必要功能涉嫌定制化”的回应
“被褥高度警示线”是安全功能的延伸:该设计旨在通过视觉警示,引导学生正确铺放被褥,防止因被褥过高削弱有效护栏高度,是对“防跌落”这一核心安全功能的主动、预防性强化,绝非附加功能。
“储物篮、杯座”是提升使用体验的设计:高校公寓空间有限,集成化的储物与杯座功能是解决学生实际需求、提升居住满意度、保持宿舍整洁的有效措施,这属于本项目采购的实质性用户需求的一部分。
“校徽粘贴区****
我方尊重贵方引用的国家标准及同类案例,但GB/T 3325-2024《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是通用性、基础性国家标准。我单位基于其特定的、更高标准的使用场景和管理需求,制定严于或区别于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普遍的市场行为。
其他高校的招标案例仅代表其基于自身需求作出的决策,不能作为评判本项目需求合理性的法定依据。每一个采购项目都有其独特的用户需求、质量定位和管理目标。
3、最终结论与要求
经复核,招标文件第23页第7条的所有技术要求,均服务于本项目的核心使用功能、长期质量保证及特定管理目标,是经过充分论证的实质性要求,不构成法律法规所指出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供应商”的情形。
因此,上述条款予以保留,不作修改。
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基于招标文件的现有要求进行投标应答。对上述实质性条款的任何偏离,在评审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并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公告如有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其他不涉及上述内容的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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