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工业大厦A楼功能提升项目 | 项目代码: | **** | ||
| 招标人: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代理机构: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 地址:衢州市**** | 地址:宁波高新区**** |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毛红娟 | ||||
| 电话:150****5563 | 电话:180****7299 | ||||
| 标段(包)名称: | 工业大厦A楼功能提升项目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A********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工业大厦A楼功能提升项目施工 招标澄清文件(一) 1、本次招标涉及的取费、审定预算价、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及暂估价等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取费下限修改为5.14%。 (2)本工程审定预算价为:****元(含税)【含暂列金额600000元(税前)、暂估价200000元(税前)】。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含暂列金额600000元(税前)、暂估价200000元(税前)】。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暂列金额、暂估价金额明细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不得擅自变动相应金额,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招标公告第2.4条“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修改为“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招标公告涉及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招标公告的3.1、3.2条的要求”内容修改为“联合体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满足本招标公告3.1条规定的相应专业承包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招标公告3.2条的要求”。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特别说明第3条暂估价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修改为 0.75%。 4、本项目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即后缀为xml的文件)及施工图纸,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发布及生成的为准,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 | ||||
| 行政监督机构: | 衢州市**** | 电话: | **** | ||
| 来源平台: |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 15:13:02 |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