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784号)及潮州市****
一、培育任务要求
2025年度,市下达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33万元,需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96名,我区拟开设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其他作物(茶叶)培育专题。具体培育工作及资金用途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及省、市工作方案的要求实施。
二、培育机构申报条件
1、已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认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综合类)名单;
2、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具有教育、培训职能或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4、能提供所需的教学场所及设备设施;
5、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6、具备专题培训组织管理能力;
7、财务状况良好;
8、拥有自有或合作的专业类基地;
9、上一年度如有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的或对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培育机构不得分包、转包培育任务。(上一年度如有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育机构,应出具上一年度培育项目已完成并验收通过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但不承担主要责任的证明,并且出具培育任务不存在分包、转包等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三、遴选程序
1、申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报名参加遴选,报名时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培育机构资质条件、培训管理和服务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按我区培育需求制定的培育计划。
2、遴选:按《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及省、市****
3、公示:专家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我区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并签订培训协议,同时将遴选结果上报市****
四、申报时间与地址
本遴选公告时间为****至11月10日。
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下午5时前(以收到时间为准)将报名资料邮寄或送达至点击登录查看科教股(地址:广东省潮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附件:1、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784号)
2、潮州市****
3、《潮安区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遴选培育机构专家评审评分表》
****
附件:
1.附件1: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784号).pdf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