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名称 | 阳山县堤防达标加固工程施工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
| 性质 | 澄清 |
阳山县堤防达标加固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澄清文件
各投标单位:
阳山县堤防达标加固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于****在清远市****
1、招标公告-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工程费用约64,698,016.12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663,074.55元,基本预备费:0元。(安全生产措施费和基本预备费不作下浮)
现文:工程费用约64,698,016.12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1,839,319.15元(安全生产措施费不作下浮)。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3 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工程费用约64,698,016.12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1,839,319.15元,基本预备费:0元。(安全生产措施费和基本预备费不作下浮)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废标处理。最高投标限价仅作为投标限价,不作为最终合同价款结算的依据,本工程最终结算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现文:工程费用约64,698,016.12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1,839,319.15元(安全生产措施费不作下浮)。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废标处理。最高投标限价仅作为投标限价,不作为最终合同价款结算的依据,本工程最终结算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人民币64,698,016.12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1,839,319.15元,基本预备费:0元。(安全生产措施费和基本预备费不作下浮)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废标处理。最高投标限价仅作为投标限价,不作为最终合同价款结算的依据,本工程最终结算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现文:人民币64,698,016.12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1,839,319.15元(安全生产措施费不作下浮)。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废标处理。最高投标限价仅作为投标限价,不作为最终合同价款结算的依据,本工程最终结算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注: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招标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招标澄清的规定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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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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