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谈判资格条件的情形。(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二),并加盖公章)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且在深圳能源集团系统内无任何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选后不得转包与违法分包。 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6.本项目需提供宇通客车销售授权证书。(证明文件:宇通客车经销商产品授权书和宇通客车服务商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