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经湘潭县****村支两委通过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并报湘潭县射埠镇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湘潭县****进行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县****
2.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湘潭县****
②项目地点:位于湘潭县****
③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公路全长1.74km,路面宽4.5m,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拓宽、路面改造及完善交安设施,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项目要求:
①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②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根据县交通局工程验收标准施工,施工期间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由第三方监理公司负责,第三方监理公司由甲方负责指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③严格按照国家的道路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④设计与现场不相符,乙方必报监理与甲方,甲方申请设计单位变更。
4.付款方式:甲方按上级拨付资金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至乙方;
5.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全部竣工,达到验收标准。逾期按照行业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二、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上午10时至****下午17时止。
地点:湘潭县****
2.报名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公司,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报名时须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单位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本人不能到场的还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打款凭证电子档,并在现场交付以上纸质档资料。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①银行转账:报名时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未中标公司的保证金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将《退还保证金的函》原件交至湘潭县****
(1)退还保证金咨询电话:****
(2)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县支行
(3)保证金账户名称:湘潭县****
(4)保证金账户账号:****22735
②保证保险
(1)单位名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中心支公司
(2)单位地址:湖南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双拥中路118号希望大厦七楼 市公司联系电话:****
(3)经办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4)付款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南湘潭湘江支行
(5)银行账户:1**** 3104 603
4.开标时间:****上午9时30分。(如投标公司少于三家则另行确定招投标时间)。
5.招投标地点:湘潭县****
电话:****
三、招标办法
1.本工程招标活动由湘潭县****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按总工程量****元进行报价。采用综合评标法确定中标人。
4.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采取综合评标法确认最终中标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五、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甲、乙双方当场确定施工合同和项目廉洁合同签订时间;
2、投标单位中标后既不按时间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择日重新招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联系信息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湘潭县****
联系人:尹森义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湘潭大道281号湘潭万达广场A地块综合楼****号
联系人:陈娟
联系电话:****
交易平台:湘潭县****湘潭市****)
六、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