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广东省教育厅等12厅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粤教思函〔2018〕71号)和《东莞市****
(一)研学主题
1.根据相关文件指引,研学类别如下: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国防与科技教育、劳动教育、自然生态教育等。
2.根据学生自主选报的数量以及实际需求,在充分考虑时间、地点等因素基础上,自主优化设计东莞1天及周边1天研学点线路。研学教育活动方案必须融入有相关教育教学课程,课程需有意义,并符合学校的教育理念和不同学段学生的身心特点。
(二)研学时间
根据天气情况及学校工作实际,时间暂定为2025年12月上旬(4—6日),具体时间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三)研学对象
我校小学4至6年级在校学生(四年级217人/6个班,五年级229人/6个班,六年级101人/3个班,小学部共29班,共547人),初中部(初一年级287人/6个班,初二年级169人/4个班)共456人,参与研学的实际人数以最终自愿报名学生数为准。
(四)研学路线及费用
1.根据家长和学生研学意向调查结果,此次拟定的研学意向地点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市****
(五)第三方机构资质要求
1.要求诚信度高的旅行社。必须有固定经营场所、专门服务于研学旅行的团队以及专业的导游队伍。
2.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安全责任事故。
3.必须购买旅行社责任险,责任险必须是国家保险示范项目的产品,单次事故赔付限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单人单次赔付限额应不低于60万元;购买意外伤害险单人单次赔付限额应不低于40万元。
4.挂靠旅行社、非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谢绝参与。中标单位必须独立完成中标任务,不能出现中标项目转包情况。
(六)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服务要求
1.交通:空调大巴(车况要求良好,需提供车辆年审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为确保安全,司机需五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经验,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2.门票:包括行程内所有研学点门票及相关附加费用。
3.用餐:用餐环境干净,有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年检证书(第三方机构需提供菜单、餐馆名称)。
4.每车配1名全程陪同的研学导师。要求具有导游资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
5.保险:提供旅行社责任险及旅游人身意外险。
6.全程不额外收取费用,及不安排任何购物点及自费项目。
7.所收取费用含交通、保险、研学导师、午餐、门票、活动项目、活动用水、条幅、医务等。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研学有减免费用政策,中标单位应支持配合相关减免政策。
(一)投标机构参照招标要求设计参评标书并投标,由学校研学领导小组根据本公告要求审核第三方研学机构资格。
(二)评标办法
根据文件相关要求,若参选机构多于8家,学校在资料收齐后一周内,组织研学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代表进行现场综合评选,民主投票产生8家候选机构进入下一轮招选。遴选小组根据公司资质、经验、服务水平、投标价格等因素综合投票确定中标单位。投票结果确定后开始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招标人不对竞标方未中标原因做任何解释。
(三)标书内容
参加竞标单位需密封提交标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封面(包括投标机构名称、投标机构地址、投标联系人、投标人联系方式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2.目录页。
3.公司介绍。
4.第三方机构资质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2)经营许可证;(3)旅行社责任险;(4)投标授权委托书。
5.投标报价清单(包括线路类型、研学线路、研学主题、研学天数、出行方式、用餐标准、住宿标准、研学费用等)。
6.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线路的详细课程方案(包括食宿、餐饮、交通、行程安排、研学主题教育、研学活动手册、应急预案等)。
7.其他有利于投标公司中标的合法资料(如近三年在东莞市****
以上内容,按1至7项顺序汇合装订,装入同一个文件袋并密封,文件袋封面标注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秋季研学方案”字样,并加盖研学机构骑缝公章。不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投标书。
(四)招标过程
1.参加竞标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标书,标书分为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和纸质版。
2.第一轮评选:若符合资质的报名机构数量超过8家的,先由遴选小组对参加机构的资料进行资料评选,选出8家进入现场宣讲环节。
3.通过第一轮评选的投标单位,需要到现场陈述(具体时间和要求待学校电话通知)。竞标单位按要求到场陈述,陈述时间另行电话通知。陈述内容必须包含价格,并与标书内容一致。
4.第二轮评选:学校组织现场评审会,遴选小组现场投票。评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公司资质、组织经验、研学线路、安全保障、服务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最终优选出符合要求的中标单位。招标单位无需对未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
(五)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的。
2.中标单位不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3.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或夸张成分的。
4.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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