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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宁乡精神病医院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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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一、预算金额:720000.00元(服务期1年)
最高限价:719867.91元

★二、人员配备:不少于16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保洁不少于10人(含绿化养护、垃圾转运、标本送检等)、洗衣房不少于2人、食堂帮厨不少于3人。(以上各类人员均不可兼任。)

三、物业管理服务总体要求

1、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配置必要设备设施并按承诺的“物业管理质量目标”之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并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工作规范操作,达到各项相关要求和标准。

2、投标人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采购人物业、保洁等进行物业管理,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创造和保持整洁、文明、安全、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3、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应将物业管理有关资料整理,必须无条件移交医院存档。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1年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内容:

1、保洁:

(1)室内:

A.院内所有医疗建筑区域;

B.综合楼和住院大楼卫生间、大厅、过道、楼梯间、电梯;

C.会议室、会堂;

(2)室外:院区****

2、一楼食堂餐具清洁消毒、帮厨;

3、住院病人被服洗涤;

4、标本的送检;

5、医院园林绿化养护、修剪等工作;

6、垃圾站的管理及保洁;必须严格按类分装等。

二、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

(一)服务质量(具体工作内容及达标要求以合同为准)

1、物业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服务及时到位,每天按时打卡上下班。

2、保洁服务总体要求:每周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彻底的卫生清洁。门、窗架、框槽手摸无灰尘,玻璃洁净、明亮无斑点;纱窗完好无损坏,手摸无灰尘;所有区域必须做到随脏随扫、随抹、定时除尘。具体各区域清洁卫生要求如下:

3、综合楼和住院大楼:

地面:无杂物、纸屑、污渍,目测干净、光洁、干燥无积水;

门窗:明净、光洁,无积尘、污迹、斑点;

墙裙:表面光洁、干净、无积尘、无污迹附着物和斑点;

灯具:光洁明亮、无积尘和蛛网;

痰盂:清洁,表面无痰迹、污物等附着物,无垃圾外溢;

天花板:无污迹、积尘和蛛网;

床、柜:无灰尘、杂物、水迹斑点,空床要整齐清洁,及时做好消毒工作,严格按照消毒隔离的规定执行;

大小便池:内外光洁、无污垢、积尘。适当地方放置卫生球,喷洒空气清新剂;

洗手盆、镜台、镜面:内外光洁,无斑点、污垢、积水、积尘;

墙面:光洁、无污迹、污物、积水、积尘、蜘蛛网;。

厕所篓、垃圾桶:无陈积物,无臭味,表面干净,无垃圾外溢。

电梯:电梯内无垃圾、无小广告、无痰渍、无积尘、无杂物,电梯层门表面洁净,按钮、显示屏无脏污印记,定期进行消毒工作。

4、道路保洁:

室外路面全日不间断巡回保洁、随时保持干净清洁,无痰迹、无烟头、

无纸屑、无积水、无堆放杂物。

5、垃圾清运:

每天定时清理垃圾并做好分类,做到日产日清,保证环境的整洁;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必须由医院统一集中处理,其他人不得私自处理。医疗废物必须分类专人专管。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如有违反,由物业公司承担相关后果责任。

6、绿化维护要求:

室内花木定期浇水、施肥、养护;

室外草坪、花坛、林地及时修整、养护;

节假日医院花坛的布置。

7、其他要求:

(1)采购范围内的工作听从调遣,服务及时、周到,无拒绝和推委现象的发生;无交叉感染发生,无医护人员投诉,满意度调查≥90%。

(2)院方进行大型卫生清洁活动时,无条件服从院方安排并协助院方一同完成。

(二)人员要求(至少配备16人)

1.安排项目负责人对接各项工作。公司配备的人员必须经医院审核以及全员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2.认真做好与本项目相关的日常工作,在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时,须及时向采购人反映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

3.配合采购人对项目的验收工作。

4.所有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道德素养、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遵纪守法,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违章者接受采购人处罚。

5.严禁打骂病人,禁止与患者、家属、医护人员发生口角、斗殴,注意维护医院健康形象;工作时间不得喝酒、抽烟、赌博。

6.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投标人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档案资料管理

1、原则上物业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5岁以下,能够胜任相关工作,聘用时先通过医院考核,及时将物业工作人员档案资料交医院存档;

2、合同期满后,物业管理公司应将物业管理有关资料整理且无条件移交医院。

四、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若出现自然灾害、火灾、外部冲击等突发事件,物业管理公司应协助医院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物业管理质量指标要求

1、参照国家及省、市对物业管理质量指标的有关规定,结合物业管理公司自身的管理服务水平,物业公司应保证卫生清洁保洁率、服务准确率、护送服务及时率、绿化维护完好率及服务业务满意率等均达到指标要求。

2、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相应措施以保证指标的完成。

六、其他约定事项
1、中标人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

2、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

3、要求统一着装,员工服装按采购人要求配置,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必须按要求给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拟派工作人员最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投标人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及其他一切意外风险与劳动纠纷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7、采购人将制定考核细则,对中标人服务质量每月进行考核,连续3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具体考核细则合同签订时约定。

六、验收标准:

3.1根据《长沙市****

3.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1.1 付款人:点击登录查看

1.2 付款方式:在合同执行期间,根据考核情况、服务质量等,按每季支付一次。(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付款流程按医院财务规定执行)

2、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员工工资费用、福利费用、加班费用、合理利润费用、服装费用、办公费用、通讯费用、消耗品费用、设备和耐耗品折旧费用、工具费用、各种税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所有费用,不得另行计取其他费用。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或出现严重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利解除合同。

4、在合同期内,因违反以上服务管理事项而导致的财物损失及人身损害等,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损失。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和减少服务内容),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整安排。

6、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的,请自行联系采购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7、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8、采购人如有补充事项,双方可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9、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肆份(不分正副本)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和两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给采购人存档,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10、本项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中标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人核验,未按要求提供或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11、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或者不能履约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12、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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