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8550.8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马尾海关以南青洲路沈海高速以西济安路以北罗星西路以东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6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8550.86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4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7 |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 起始价: | 422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备注: 加价幅度为以100万元为单位的整数倍(如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 土地用途:商住综合用地。 规划条件:地块建筑容积率≤2.6;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住宅建筑21米以上);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不大于7000平方米。其他规划要求按规划设计条件函规定执行。 出让年限:商业用地四十年、住宅用地七十年。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同一申请人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的竞买。 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书面承诺。竞得人隐瞒事实出具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合同并收回已出让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福州市****点击登录查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福州市****点击登录查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0时00分在点击登录查看二楼拍卖大厅(福州市****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福州市****点击登录查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方名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君竹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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