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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电力有限公司#3卸船机及其附属设备处置招标公告(原标题: #3卸船机及其附属设备处置)

广东湛江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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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3卸船机及其附属设备处置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3卸船机及其附属设备处置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统一交易标识码 C02-****MA4WHBU****-068775-2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简况
废旧物资
名称 #3卸船机及其附属设备处置
计量单位
数量 1
其他说明

资产概述
点击登录查看申报的#3 卸船机及其附属设备处置资产,主要包含卸船机本体、锚定座台风座、防碰撞系统、驾驶室、通讯电缆卷筒、高压开关柜、电动葫芦等附属设备设施,合计11 项资产。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信德评报字(2025)第Z00319号(SD))。
标的所在地 广东省湛江市
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注册地 广东省湛江市****
法定代表人 何毅
注册资本 287544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中型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0932G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大)会决议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广东能源集团公司关于湛江电力公司3号链斗卸船机及其附属设备报废处置的批复
批准文号 广东能源安生(2022)170号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86022G
批准日期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40 万元(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广州****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点击登录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如受让方聘请第三方施工单位进行拆卸工作,则转让方、受让方、第三方施工单位共同签订《点击登录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担在转让方现场进行拆分、装卸、搬运等工作时的全部安全责任。《点击登录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后必须签订《挂牌期间现场勘验承诺书》,作为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的附件材料。意向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签订《挂牌期间现场勘验承诺书》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同时向转让方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意向受让方是自然人,签订《挂牌期间现场勘验承诺书》的必须是自然人本人或委托授权人,同时向转让方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7.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各类拆除、清理、运输、工程废料回收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8.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人工、保险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交易的资产转让范围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且不超过评估报告的评估对象范围,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公告中标的具体信息清单及合同附件提及的清单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作调整。
2.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明细参考评估报告“废钢”、“废铜”等开具,具体以转让方实际开具的发票为准,受让方不得对转让方开票提出特殊要求,须配合转让方开票,不得对转让方开出的发票有异议。
3.履约保证金:
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转账方式向转让方指定的开户银行账号支付提交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若受让方按约定履行合同,转让方在受让方按合同约定完全履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若受让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转让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受让方超期或未完全向转让方提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转让方有权每天按履约保证金的0.5%收取受让方的违约金。
4.本项目转让底价、成交价格含增值税。
5.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对本项目进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核查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材料、现场勘察,意向受让方参与本项目竞价的,视为已对该项目充分了解,不论意向受让方是否进行现场勘察、对本项目的资料了解程度。
6.意向受让方需要对本项目处置资产仔细研究,考虑自身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置本批资产的资格、能力和条件,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的,视为意向受让方具有充分处置本批资产的资格和能力。如受让方因未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能力,视为受让方违约。如因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部门规定致使《资产交易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解约的,转让方参照《资产交易合同》第九条第3款执行,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7.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充分对本项目调研。受让方以发票原因向转让方提出异议的,其余均视为受让方违约,造成《资产交易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解约的,转让方参照《资产交易合同》第九条第3款执行,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8.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信德评报字(2025)第Z00319号(SD)。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万元) 40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收款账号 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保证内容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8个周期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公示附件 15、资产交易合同(合同文本)及附件_0001.pdf
交易机构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
交易机构网址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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