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拟对郴州市新天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点击登录查看)国企改革薪酬绩效优化专项工作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新天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点击登录查看)国企改革薪酬绩效优化专项工作服务采购
2、采购代理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预算: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二、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郴州市新天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点击登录查看)国企改革薪酬绩效优化专项工作服务采购,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明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2025年5月-2025年10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根据郴州市****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4.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起至****期间任一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4.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郴州分公司(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州大道汇金时代B栋13楼<丽枫酒店楼上>)。
4.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磋商邀请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所有资质证件复印件(一套)。
4.4供应商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或不完整的,将不能参加我行本项目招标活动。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4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郴州分公司(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州大道汇金时代B栋13楼<丽枫酒店楼上>),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六、磋商投标保证金:
6.1递送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6.2缴纳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6.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供应商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磋商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郴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五岭支行
账号:4**** 0000 0009
6.4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采购与招标(https://www./)网上发布,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 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郴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1557563161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郴州分公司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州大道汇金时代B栋13楼<丽枫酒店楼上>
联系人:吴招香、李陈坤、陈少林
电话:****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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