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一期)—万山渔港建设项目根据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财政和金融局以《珠海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一期)—万山渔港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预算核定表(五)》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珠海市****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珠海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一期)—万山渔港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概况:新建渔业码头2277.5平方米,新建渔船避风平台2856平方米,港池航道疏浚11.75万立方米,清礁1万立方米,配套供电、给排水、消防、环保设施等,临时工程1项。建设地点位于珠海市****
招标范围:本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详见任务书) 。
2.2 工期要求:乙方在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工作大纲》。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提交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报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批复后5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文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业务含水运港口河海工程)乙级(或以上)资信证书。
(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渔港或码头项目防洪评价业绩,并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作为业绩证明(时间以批复文件为准)。
(4)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
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叁拾万零肆仟壹佰壹拾元整 (小写:¥304110.00元)。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1 月 5 日至2025年11月 7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海大道与江珠高速交叉口东南侧鹤洲北高速管养中心主办公楼东侧7楼705室)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1 月 14 日 17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海大道与江珠高速交叉口东南侧鹤洲北高速管养中心主办公楼东侧7楼705室),如邮寄请使用顺丰快递,其他快递公司无法接收。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海大道与江珠高速交叉口东南侧鹤洲北高速管养中心主办公楼东侧7楼705室
邮政编码: 519000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2025 年 11 月 5 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 招标项目名称 | 珠海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一期)—万山渔港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第二次) | ||
| 报名起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 ||
|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 报名时间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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