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变更信息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 21时30分00秒 变更为 **** 21时30分00秒 | ||
| 结束日期 | **** 18时00分00秒 变更为 **** 18时00分00秒 | ||
| 租金递增 | 1、新工业区B栋厂房:每三年递增1%; 2、新工业区C栋厂房:每三年递增1%; 3、新工业区A栋厂房:/; 变更为 每三年递增1% | ||
| 租金是否含税 | 1、新工业区B栋厂房:是; 2、新工业区C栋厂房:是; 3、新工业区A栋厂房:/; 变更为 是 | ||
| 招租底价 | 1、新工业区B栋厂房:66,928.04元/月(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2、新工业区C栋厂房:66,937.47元/月(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3、新工业区A栋厂房:77,442.7元/平方米/月; 变更为 1、新工业区B栋厂房:66,928.04元/月(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2、新工业区C栋厂房:66,937.47元/月(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3、新工业区A栋厂房:77,442.7元/月(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 ||
| 出租期限 | 1、新工业区B栋厂房:5年; 2、新工业区C栋厂房:5年; 3、新工业区A栋厂房:60月; 变更为 5年 | ||
| 资产用途限定 | 1、新工业区B栋厂房:其他(厂房、宿舍); 2、新工业区C栋厂房:写字楼; 3、新工业区A栋厂房:写字楼; 变更为 其他(厂房、宿舍) | ||
| 起始日期 | **** 09时00分00秒 变更为 **** 09时00分00秒 | ||
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碧玲工业区物业 |
| 起始日期 | ****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 面积/数量 | 1、新工业区B栋厂房:3560.07平方米 2、新工业区C栋厂房:3560.07平方米 3、新工业区A栋厂房:4061.09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5年 | 响应有效期 | 18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3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新工业区B栋厂房:66,928.04元/月(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2、新工业区C栋厂房:66,937.47元/月(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3、新工业区A栋厂房:77,442.7元/月(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
| 租金的递增 | 每三年递增1%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厂房、宿舍) |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该物业存在的水、电管网等设施设备问题,由承租方自行出资维修更新,我中心仅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相关事宜。 2.租赁期间,承租方作为承租物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消防、环保等安全生产工作。在物业使用前,承租方应按照政府相关要求办理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所需的各类证照和批文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方保证合法合规经营,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查处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如不能按期办妥租赁物业的相关验收、经营许可证照及其它所需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连带补偿或赔偿责任。 4.承租方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 5.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付2个月租金总额的资金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约,待各项费用结清,物业及附属设施等事项交接完毕后,我中心再予以全额无息退回租赁保证金。 6.承租方免租期过后应于每月10日前将当月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我中心指定账户。 7.装修免租期3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房屋装修改造方案需经我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改变主体结构,违规搭建构筑物,其他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租期届满,承租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房屋使用权,且不得向我中心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我中心所有和使用,并须保持现状,不得故意损毁。 9.承租方合同期未满提前退租需至少提前两个月向我中心申请,待各项费用结清,物业及附属设施等事项交接完毕后,我中心在租赁押金中扣除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剩余租赁押金退回承租方。 10.如出租物业因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或单位改制等情形,我中心有权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我中心主张赔偿或补偿,造成的损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承租方自行办理物业、水、电等使用手续并承担支付费用,同时须承诺,租赁期间内部设施设备自行维修、更换和整改,并承担与之相关的全部费用。 12.承租方须提供详细的租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范围、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13.物业不得转租,未经我中心允许不得分租且分租面积不超过物业面积的30%,一经发现视为违约,我中心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相应损失。 14.承租方须遵守、配合我中心一切管理要求。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出租方主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承租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方无不良诚信记录(提供承诺函)。 3.承租方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签字按手印):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 5.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633,924.63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 | 深圳市**** |
| 联系人 | 王经理;罗经理 | 联系方式 | ****;****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 我中心以物业现状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先到该招租物业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该招租物业项目的位置、楼宇结构、配套设施设备状况等,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该招租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该招租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该招租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承租方不得因任何忽视或误解招租物业项目情况的原因为理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 2. 碧岭工业区物业A栋厂区内存有历史遗留废弃化学品一批,承租方需委托有资质专业机构,对废弃化学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有效处置并取得处置证明,报我中心核实备案后,才可使用该物业进行经营生产,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 ||
| 监督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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