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简况 | |||
| 标的 信息 | 委托方名称 (产权人) | ||
| 受托方名称 (拍卖公司) | |||
| 标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一批查扣(报废车辆)整体处置 | ||
| 标的简介 | 本次查扣物资(报废车辆)处置包含二轮摩托车 482 台、二轮电动车 10台、三轮摩托车23台、电动老年代步车4 台、小型汽车 14 台,面包车11台、雷丁电动车1台、小型货车6台、大型货车1台,农用车1台、低速货车2台、拖拉机 2 台、大罐车1台,共计558台。 | ||
| 起拍价 | 人民币:贰拾壹万伍仟陆佰捌拾玖元整(小写:¥215689元) | ||
| 标的地点 | 汝城县顺利、厚坊、窑头停车场 | ||
| 标的踏勘时间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
| 二、竞买条件与交易流程 | |||
| 竞买 条件 | 保证金规定 | 金额 (人民币) | 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元) |
| 交纳以及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 11月06日—2025 年11月14日9点00分 | ||
| 保证金退回 | 受让方(竞得人)交纳交易服务后,其竞买保证金转为拆解保证金,由拍卖公司通过中心业务系统提交相关资料发起转款申请,市**** | ||
| 意向竞买人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必须提供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营业执照原件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原件;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该资格条件由委托方点击登录查看提出,经监督方汝城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审批同意,如因该资格条件产生争议或纠纷由委托方、监督方负责解释并承担相关责任。 | ||
| 交易 流程 |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公告截止日前将保证金足额支付至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温馨提示:系统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银行到账时间可能出现延迟,建议提前一天转账)。步骤如下:登录网站(http:****)。 | ||
| 其它 约定 | 1、本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承担标的前期评估费用28000元。 2、标的的移交由委托方负责。 3、受让方(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转拆解保证金,待所有车辆拆解验收完方可退还,车辆解体后应按规定及时到车辆登记地车管所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手续。 4、受让方须在成交后10日内完成拍卖标的搬移,完成车辆拆解后退还拆解保证金,需提供:①拆解回收证明(后附清单表及委托方签署意见单并加盖公章),如竞得人将该批车辆拖至郴州市辖区以外的地方拆解,需负责协调当地交警部门对该批车辆进行监督拆解工作,并出具委托方签署意见单并加盖公章;②拆解照片;③拆解视频;④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委托方及监督方盖章)。 5、受让方成功受让并签订《报废车辆处置合同》后,若违背承诺事项,委托方有权解除《报废车辆处置合同》,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且应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6、交接相关要求: (1)受让方需提前制定好装卸、运输方案,报委托方认可。 (2)本次处置的所有报废车辆的运输及运输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车辆交付前的保管义务由委托方承担。 (3)办理车辆注销报废相关手续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逾期未办理处置车辆报废、注销手续的,受让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其拆解保证金不予返还且当作违约金处理。 (4)受让方提车后,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报废和注销,或者非法使用的,期间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与委托方、组织人无关。 (5)处置车辆须整车提走,不得在委托方车辆存放地进行切割。提车过程中受让方如未按相关规定要求出现的所有安全、环保等问题和应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与委托方、组织人无关。 (6)受让方提车过程中不能破坏不在本次处置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赔偿。 (7)拍卖价格不含税价(不开具发票)。 | ||
| 三、拍卖信息 | |||
| 拍卖时间及地点 | ****10点00分 | ||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 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
| 发布媒体名称 |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 ||
| 四、收费说明 | |||
| 1、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定书》,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一次性汇入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 | |||
| 五、组织方、监督方与市**** | |||
| 组织方 | 委托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本次拍卖标的的委托人(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
| 拍卖公司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
| 监督方 | 监督方名称:汝城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 | ||
| 市场服务 |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见证) ****(保证金管理)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4:00-17:00(冬季) | ||
|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 |||
| 如对本次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可向市****进行反映,市****将协助进行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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