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名称 | 南庄污水处理厂首期扩容改造项目设计 | ||
|---|---|---|---|
| 标段(包)名称 | 南庄污水处理厂首期扩容改造项目设计 | ||
|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66776A-****-000004-1 | ||
| 公告性质 | 其他 | ||
南庄污水处理厂首期扩容改造工程设计
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庄污水处理厂首期扩容改造工程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原定开标时间:****上午0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 投标人须知中“1.11分包”的第 10 页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后 |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注: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在采用其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工艺现场中试、调试阶段、优化运行阶段等工作内容分包必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同意;设计人需与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设计管理工作;分包相关费用设计人自行解决,发包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注: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在采用其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 |
2、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4设计分包”的第 46 页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后 |
| 3.4 设计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3.4 设计分包 关于分包的约定:工艺现场中试、调试阶段、优化运行阶段等工作内容分包必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同意;设计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设计管理工作;分包相关费用设计人自行解决,发包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具体详见本答疑与澄清文件内容。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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