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背景
为加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铁塔”)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发展,计划依据《广东能源业务项目合作伙伴管理办法》,拟开展佛山铁塔能源2025年度汽车充电业务合作伙伴(第一批)公开招募,诚邀具备技术、资质、产品、服务优势的企业积极参。
二、招募方案
1.为支持佛山铁塔汽车业务发展,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拥有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场,具备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的设备、建设、改造或集成的合作伙伴。
2.本次招募采用线上招募的方式,有效期自入围公示之日起3年。
3.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佛山铁塔后期将根据项目及需求的实际情况,通过标前评审方式进行汽车充电业务合作。
三、招募评审办法(合格制)
1.初步评审表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
| 1 | 申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2 |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
| 3 | 申请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申请文件中,凡出现申请人单位落款的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落款需签字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再扫描成PDF; 2.其他无需签字和盖章的地方,可直接转换为PDF; |
| 4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具备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5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申请人须承诺可开具符合招募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
| 6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
| 7 | 申请人不得存在情形 | 不得存在本招募公告规定的不得存在情形 |
| 8 | 其他要求 | 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本招募公告规定的属于申请无效的情形 |
备注:
(1)若出现不符合上述评审标准情况之一的参选将被否决。
(2)评审对每一项符合的打“√”,不满足的打“×”;当申请人审查项有一项出现一个不满足“×”的结论为“不合格”,该申请人剩余其它审查项目可不予审查。
(3)申请人审查项全部满足的结论为“合格”。
2.审查程序
(1)初步审查。
评审小组根据初步评审表规定的标准,对招募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2)招募申请文件的澄清、说明。
a.在审查过程中,评审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递交的招募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申请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招募申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招募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说明属于招募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募人点击登录查看不得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b.评审小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通过招募申请。
a.不符合本章《初步评审表》规定的审查标准;
b.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
c.在招募过程中弄虚作假、串通申请、行贿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审查结果
评审小组按照审查程序对招募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应当确定通过招募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募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附件:
附件1-招募申请文件
附件2-招募申请函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5-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6-申请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附件7-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函
附件8-廉洁申请承诺书
附件9-信誉情况申报表
附件10-非联合体承诺函
附件11-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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