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7565.0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区**** | ||
| 年限: | 4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商务金融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商务金融用地 | 6052.04 | ||||||
| 零售商业用地 | 1513.01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5 | |||
| 起始价: | 1578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外,均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二)竞买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办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前,如需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出让价款须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天内付清,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税务部门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竞买保证金。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四)宗地须配套公厕65平方米、垃圾收集站不低于40平方米。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0时00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肇庆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彭小姐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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