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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对潮州市雅特丽不锈钢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招标公告(原标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对潮州市雅特丽不锈钢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广东潮州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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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对潮州市雅特丽不锈钢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公告日期:****
一、债权资产情况

1、资产名称:潮州市雅特丽不锈钢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2、所在地:广东省潮州市。

3、资产总额:截至****,上述债权涉及债权本金人民币5,083,207.45元,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及迟延履行利息合计6,509,922.91元,其他费用5,000.00元,债权合计11,598,130.36元。

债权资产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https:****)查询或与我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4、担保及诉讼情况:

本次拟处置潮州市雅特丽不锈钢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债权的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详见附件《债权资产情况表》。

二、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三、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

(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或者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3)与参与资产处置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4)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5)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6)前述(1)至(5)项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7)失信被执行人;

(8)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9)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不得购买的主体。

竞买人不得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贷款债权。

竞买人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应合法、合规,且为竞买人依法可支配的财产。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自****起至****止。

五、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书面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的书面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

以上债权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实际应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司徒经理、郭经理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510620

通讯地址:广州市****

广东省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附件:债权资产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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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债权资产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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