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2辆报废车辆处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价(元) | 4000 | 保证金(元) | 1200 |
| 信息披露、报名开始时间 | **** | 信息披露、报名截止时间 | ****16:30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17:00 | 竞价活动开始时间 | ****9:00 |
| 披露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评估价(元) | 4000 |
| 咨询报名 | 1、项目咨询:余老师 白老师 ****; 2、报名咨询:贾老师 马老师 ****; 3、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 下午:2:30(过期不候) 陕西渭南市点击登录查看高新校区东门,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0913—****; 4、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xggzyjy.cn/。 | ||
二、标的信息
| 标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2辆报废车辆处置 |
| 标的基本情况 | 本次处置车辆分别为:金杯轻型客车SY6548MS3BH、别克商务旅行车SGM6515ATA;该车使用年限分别为:14年、14年9个月,实际行驶总里程分别为:52.9693万公里、59.5210万公里;现存放在陕西渭南市点击登录查看高新校区内;评估价:4000元;具体情况以车辆现状为准。 |
三、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韩小卫 | |
| 机构性质 | 事业单位 | 批准单位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 |
| 批准文号(文件名) | 陕教函〔2024〕68号 |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 批复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转让资产产权均为我单位的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无产权纠纷,权属清晰。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事实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
四、交易信息
| 交易方式 |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且该报价等于或大于底价)确定最终受让方。 2、自由报价时间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加价幅度为100元及其整数倍。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支付方式/期限要求 | 一次性支付/5个工作日内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t不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需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提供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证书。 | ||
| 报名需提交资料 |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产受让申请书、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 ||
| 重要信息披露 | 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受让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意向受让方按受让条件要求,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报名单位竞买账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上传报名有关资料,已报名的意向受让方请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及显示金额,按时足额一次性完成保证金交纳,并点击“保证金查询”确认到账情况。(注意:不支持第三方(如微信、支付宝等)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账号必须与公共服务平台所注册的单位名称及账号一致)。 第三条 本次标的转让均以标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充分重视竞购本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意向受让方须实地查看标的物,一旦报名成功,进入网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该竞买物品已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买成功后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 竞买人应充分重视竞购本标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导致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转让方、交易中心、代理公司不因竞价标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承诺对自己参与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第五条 竞买人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如因此导致产生的所有风险,责任由竞买人(成交后为受让方)自行承担。 自最终受让方进入现场后,标的资产便移交最终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标的资产在清运过程中如遇需切割、拆卸等,须经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并承诺按相关施工的规范要求,尽到安全施工义务,确保资产存储地点硬件设施不受损坏。最终受让方自行负责施工过程及运输过程中的人员组织和所有安全事项,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且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六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服务佣金后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按交易合同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及未按交易合同约定付清成交价款,视为受让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付。 第七条 代理服务佣金: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须按照成交总金额5%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服务佣金不足500元按500元缴纳服务佣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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