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和县****”
项目变更信息的公告
****,我中心收到点击登录查看发出的《关于申请“新和县****
1.将原公告中的标的三“新和县****
2.标的三“新和县****
3.标的四“新和县****
4.标的一“新和县****”新增以下条件:受让方须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原承包户支付水井修理费1.5万元。
5.标的二“新和县****”新增以下条件:受让方须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原承包户支付水井施工费7万元以及滴灌安装费4.4万元。
经我中心研究决定,同意对“新和县****
特此公告!
涉及标的:新和县****
新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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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国有及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经点击登录查看决策会议决议通过,同意新和县****在阿克苏地区****(http:****)流转交易,依据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标的名称 | 新和县**** | |||||
| 标的位置 | 新和县**** | |||||
| 标的使用现状 | 种植农作物(小麦和棉花) | |||||
| 土地面积 | 5736.5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 |||||
| 土地性质 | 国有,集体所有其中:(国有土地3257.6亩,村集体所有土地2478.9亩) |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 |||||
| 流转期限 | 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止 |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分期支付 | |||||
| 标的序及 名称 | 面积 | 流转底价 | 竞拍保证金 | 风险保障金 | 分期付款具体时间 | 其他 |
| 标的一:新和县**** | 658亩 | 1240元/亩/年 | 240000元 | 20000元 | 首年度流转款项的30%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度流转款项的70%于****前支付,其他每年流转款项于每年10月30日前支付。 | 1. 受让人须另行支付已种植的245亩小麦成本共计133525元,收益及补贴归受让人,交易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转出方指定账户支付。 2.受让方须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原承包户支付水井修理费1.5万元。 |
| 标的二:新和县**** | 2211.5亩 | 1300元/亩/年 | 800000元 | 60000元 | 首年度流转款项的30%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度流转款项的70%于****前支付,其他每年流转款项于每年10月30日前支付。 | 1.受让人须另行支付已种植的900亩小麦成本共计490500元,收益及补贴归受让人,交易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转出方指定账户支付。 2.受让人须另行200亩地的平地费用20000元,交易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转出方指定账户支付。3.受让方须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原承包户支付水井施工费7万元以及滴灌安装费4.4万元。 |
| 标的三:新和县**** | 694亩 | 1200元/亩/年 | 800000元 | 70000元 | 首年度流转款项于成交公示期满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每年流转款项于每年1月1日前支付 | 1.受让人须另行支付已种植的164亩小麦成本89830元。 |
| 标的四:新和县**** | 2173亩 | 1200元/亩/年 | ****元 | 220000元 | 首年度流转款项于成交公示期满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每年流转款项于每年1月1日前支付 | 1.受让人须另行支付已种植的608亩小麦成本331360元。 2.受让方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原承包户支付水井施工费7万元,及道路施工费13万元。 |
| 流转标的用途 | 种植农作物 |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满足缴纳竞拍保证金联系农交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网上成功报名并签署相关文件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缴纳形式: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开具地址:http:****)。 (1)竞拍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户号码:3**** 1111 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塔北路支行 (2)意向受让方缴纳竞拍保证金使用的银行卡必须在报名人本人名下,不得代缴,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竞拍保证金”。 2.支付流转价款具体时间为第(2)种: (1)一次性支付,于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 (2)分期支付:各标的详见表格。 3.交易价格为流转标的使用费,水费、电费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款项和时间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4.此标的必须完成45%种植粮食任务(粮食任务只指小麦和玉米,小麦和玉米的种植比例按照村委会要求落实),7%(比例/面积)种植辣椒任务(辣椒品种只限于二荆条和艳椒808)。 5.地膜须上交至转出方统一处理。 6.标的挂牌数量与实际流转数量存在差额,如存在则扣减/增加差额部分,如产生勘测费用则由受让方承担。(存在差额部分的,须出具情况说明) 7.受让方负责支付双方(转出方和受让方)此标的交易服务费。 8.此标的现有的井在流转期限内允许受让方无偿使用。在使用期限内如需维修,受让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2029年3月受让方必须进行井的保养并通知村委会,保养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地块不能擅自更改,地旁边的林带不能破坏。 10.此标的不能办抵押贷款。 11.受让方负责按照村委会要求定时清理泵房和水池子。 12.受让方流转土地期间,如装埋滴灌管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有国家给予地下滴灌管道补贴由受让方所得,因流转合同期满或其他任何原因种植和解除合同时,所安装的地下滴灌管道无偿交归转出方。 13.如此标的需施行“农田高标准水利灌溉建设项目”受让方必须配合项目完成。 14.公职人员(含退休干部)及其直属亲属不能参与本次竞拍。 15.未经转出方同意,受让方不得再次流转本次交易标的。 16.取得最终成交资格的受让方须在成交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向农交中心缴纳风险保障金,受让方在流转合同履行期间无违约行为的,风险保障金于流转期限结束之日无息退回。 17.空白交易合同已随公告公示,意向受让方请知悉,报名成功视为接受交易合同全部条款。成交公示期满后,最终受让方以任何理由不签署该交易合同的,将扣除全部竞拍保证金。 | |||||
| 重要提醒 | 1、本项目开展委托转出过程中若采用竞价方式的,应当确定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为最终成交方。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放弃本项目或不按照要求缴纳(竞拍或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产权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提出受让方(竞价人)报价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受让人(竞价人)为最终成交人,也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重新挂牌流转。 2.与转出方存在法律纠纷、合同履行不完善等行为的受让方及其合作方,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拍报名。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已报名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4.受让方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买。 5.受让方对于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负。 6.请及时留意是否有澄清或变更公告,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后,各项信息以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 | |||||
| 公告时间 | ****至**** | |||||
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阿伊古丽(****)
刘慧婷(****)
现场踏勘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新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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