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名称 | 海丰县黄江河流域重点一级支流日兴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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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海丰县黄江河流域重点一级支流日兴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 ||
|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72812A-****-000001-5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丰县黄江河流域重点一级支流日兴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丰县黄江河流域重点一级支流日兴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海丰县黄江河流域重点一级支流日兴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公平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旁现有水塘溢流口原位治理 | |||
| 资金来源 | 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污染防治资金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建设尾水人工湿地1座,建设面积45亩,提升泵站1座,补水管道1900米,生态补水量20000立方米/天,建设溢流污水原位净化槽5台等。项目总投资3280.69万元。 | |||
| 招标内容 | 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和深度编制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造价咨询单位编制预算文件、初步复核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预算文件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后续施工配合服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配合业主进行相关报批报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 |||
| 设计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预计120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次招标上限价为103.80万元(最终实际费用以财政审核为准)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具备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②、③项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1.3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执业证书资格。 1.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网页截图)。注:“失信被执行人”范围为被有关部门依法限制招投标活动且在被执行期限内的企业。投标人信用状态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3个工作日内“信用中国”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若签约前出现失信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1.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1.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1.5.4投标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本项目资格条件对投标人的业绩不作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 11月 07日 00时 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 11月 27日 10时 00分 |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 11月 27日 10时 0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需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栏目内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可选择现场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楼),也可选择网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目,按照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办理。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 11月 27日 10时 00分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二层开标室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地址 | 汕尾市**** | |
| 招标人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地址 | 汕尾市****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海丰县**** | 联系电话 |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开标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视为默认同意开标结果。 3.投标人可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 4.开标过程中的异议阶段,如投标人有异议则点击“异议”按钮提出异议,如投标人无异议则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倒计时结束时,如投标人未提出异议或未点击开标确认按钮,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8.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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