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拍挂类型 | 网上挂牌出让 | ||
|---|---|---|---|
| 项目名称 | 汕头综合保税区HJ-03001单元00501-2地块 | ||
| 公告性质 | 交易公告 | ||
| 供应方式 | 招拍挂出让 | ||
| 交易机构名称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2025〕34号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面积 | 56662.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汕头综合保税区HJ-03001单元00501-2地块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2.0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80 | 是否点状供地 | 否 | |
| 主要用途: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
| 明细用途: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56662.3平方米 | ||||
| 投资强度 | 9000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1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9| ****BA0027 |
| 现状土地条件 | 净地 | ||||
| 起始价 | 4088万元 | 加价幅度 | 205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10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10时 | ||
| 备注 | (一)建设要求: (1)容积率:≥2.0;地上可建建筑面积≥113325平方米; (2)建筑密度:≥30%; (3)建筑系数:≥40%; (4)绿地率:≤20%; (5)建(构)筑物海拔限高:≤80米; (6)海绵城市主要控制指标: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4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35%,具体按《汕头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5年)》等有关要求; (7)该宗用地范围内存在一座电力铁塔,综保区**** (8)未涉及问题,按《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汕头经济特区**** (二)投建项目和产业门类: 投建项目应符合《汕头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22年本)》中“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现代物流)” (三)生产要求: 1.产业定位: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现代物流); 2.投资强度(万元/亩):≥600; 3.亩均税收(万元/亩):项目投产3年内不少于7万元。此后,在土地剩余出让年期内,亩均税收应达到14万元。 (四)详细规划条件详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须经汕头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批准取得“生产性服务业(现代物流)”的认定。
(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取得现代产业项目认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至****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五、申请人可于****至****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至****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竞得人应与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汕头综合保税区现代产业用地项目发展监管协议》,就有关项目监管要求、包括产业定位、投资强度、建设规模、容积率、亩均税收、能耗使用、单位排放标准、建设系数、亩均产值等内容以及违约责任作出约定。
(四)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持监管协议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
(五)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且不得与其有关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缴交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逾期缴交款项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受让人逾期交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已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六)土地交付时间和条件:该宗用地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按“现状”标准交付竞得人使用。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由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计。
竞得人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建设用地和按产业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
(七)该宗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得用于投建其它产业门类的项目,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追究竞得人违约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 //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 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点击登录查看>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十)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汕头市****
(十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点击登录查看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
联系人:马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754)****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请在汕头市****
账 号:请在汕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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