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湖南省
光端机升级改造工程及智能配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光端机升级改造工程及智能配线建设工程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1工程特征: 本项目采购分为光端机升级改造和智能配线建设两个部分,(1)光端机升级改造工程主要包括:OTN网络建设的新增OTN主设备及配套设备部分,选取#1、#2、#3、#4、#5为光终端站(OTN站),对其进行光端机的升级与改造等工作,以实现提高通信网络承载力,提高业务系统传输的安全性、稳定性;(2)智能配线建设工程主要包括:#1、#2、#3通信机房光纤配线设施及2M数字配线设施进行智能配线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以智能化、自动化模式代替原有人工手动对光缆纤芯资源及2M线缆资源进行维护调度以及资源管理等工作。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
2.3项目金额:****.88元,其中光端机升级改造工程为****.92元,智能配线建设工程为****.96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
2.6其他: /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参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10投标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1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投标供应商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12投标供应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资质范围为总体集成或软件开发或运行维护),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1 获取时间:****至****(09:00—12:00, 14:00—18:00)(北京时间)。
5.2获取方式: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在规定的领取时间内可以通过以下2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
(1)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材料须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并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163.com电子邮箱,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邮件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命名。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2)邮寄方式:报名资料邮寄至湖南省张家界市****点击登录查看 ****。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注:投标人需考虑邮寄所需的时间,因邮寄时间原因导致收件人未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收到报名资料,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5.3申领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5.3.1单位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5.3.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资质范围为总体集成或软件开发或运行维护);
5.3.3提供投标声明(格式见附件1);
5.3.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3);
5.3.5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5.3.6保密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5)。
注:1.上述材料须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书过期单位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2.以上材料仅作为领取招标文件的备案材料,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的投标资格以评标委员会最终审查为准。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9时30分,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 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投标供应商应随身携带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注册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媒介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 建设单位: 某单位 | 采购服务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地 址: 湖南省张家界市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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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 系 人:莫康琪、熊永生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咨询质疑:高先生 | 传 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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