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质描述: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考核证;项目管理机构应配备具有岗位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且安全员应具有安全考核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的企业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