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为保障我市猪肉市场应急供应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酒泉市储备肉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采购临时储备肉承储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酒泉市猪肉临时储备承储服务项目
储备品种:猪肉(符合GB9959.1《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一级及以上标准)
储备数量:100吨
储备周期:具体时间以省级下达的临时储备解除指令为准。
储备地点:酒泉市行政区域内具备合法产权的仓储设施(需符合冷链安全标准)
资金来源:财政定额补助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肉类仓储或食品经营);
2.拥有自有冷库设施(容积不低于200m3,-18℃以下恒温控制),配备温度监控、应急供电等设备,且冷库与储备地点一致;
3.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保管员不少于2人、检验员不少于人,均持有效从业资格证),资产负债率低于70%,提供近2年财务报表;
4.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近3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及政府采购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规规定。
三、比价方法及评分标准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审因素及权重如下: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投标报价 | 0 | 定额补助。 |
| 基础承储服务能力 | 45 | 储硬件配套服务、设施服务先进性、区位服务便利性 |
| 服务响应与履约 | 30 | 服务响应时效、履约进度保障服务、服务执行方案 |
| 售后服务与应急保障 | 14 | 售后问题处理服务、应急服务支持 |
| 供应商服务资质与信誉 | 11 | 服务资质合规、服务信誉记录、服务承诺有效性 |
注:具体按照《酒泉市猪肉临时储备承储服务项目采购评分表》,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同得分同报价的随机确定。
四、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内容(需胶装密封,加盖骑缝章):
①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②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仓储备案证明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④申报表(见附件);
⑤仓储管理方案(含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方案)、服务承诺书;
⑥近2年财务报表、人员资质证书、类似项目合同;
⑦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二)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密封件外注明“猪肉储备承储项目响应文件”)。
(三)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粮食与物资储备管理科(详细地址:市政大厦西14楼61411)。
截止时间:****18时00分(逾期拒收)。
五、其他事项
评审时间:****9时00分(地点同递交地点)。
结果公告:评审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发布于点击登录查看官网。
质疑与投诉: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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