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市容秩序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咨询设计及监理服务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南山区市容秩序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咨询设计及监理服务 |
| 项目类型 | 其他 |
|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 1.具备信息系统工程咨询设计资质证书; 2.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证书。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 2.项目监理负责人要求: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 |
| 招标控制价 | 6.75万元 |
| 是否自主报价 | 是 |
| 下浮率 | 0.00% |
| 定标选取方式 | 直接票决 |
| 建设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公告开始时间 | **** 09:00 |
| 公告结束时间 | **** 18:00 |
| 实施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方式 | (0755)**** |
| 主要工作 | 本项目采用“咨询设计+监理”的服务模式,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1.咨询设计。方案设计及协助评审、辅助招采、开发指导等直至交付使用等环节的咨询设计工作。2.监理。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做好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全面组织协调工作。3.其它。咨询设计监理单位依法承担与咨询设计工作、信息系统监理工作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以合同为准。 |
| 备注说明 | 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咨询设计单位,除单独承担咨询设计工作的投标单位外,负责监理工作的单位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资质(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 3、联合体双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双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 4、若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须由承担咨询设计工作的单位拟派;项目监理负责人须由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拟派。 5、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监理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且其任职行为须满足相关规定。 二、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承诺函、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招投标系统内附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监理负责人资格证明; 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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