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南科荔园学校学生体质测试”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 根据《光明新区**** | |
| 项目名称:2025年南科荔园学校学生体质测试 |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内容: 学生体质测试及录像服务。 服务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学生体质测试标准》的各项测试内容、方式、要求组织测试,及时真实收集学生测试数据;保证所测数据客观、公正、真实和有效。 2.乙方提供所有测试器材,除引体向上和仰卧起坐项目可使用人工计数外,其他项目都必须使用教育部认可的电子体质测试设备(除了学校特殊要求外)。 3.乙方应根据时间安排,在测试前做好所需资料、设备、人员准备,提前布置好场地和器材,正常有序地对学生进行测试。 4.乙方承担学生体质测试过程中的相关经费,包括测试人员工资补助、用餐、住宿、用车、饮用水和测试器材搬运等。 5.对需要补测的学校,乙方应做好补测工作,与甲方沟通确定测试时间及地点进行补测。 6.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次测试的任何资料直接或间接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将测试数据、结果戓分析报告公开发表或进行本合同以外其他用途的使用。乙方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 |
| 项目预算金额:28000元 |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深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公告日期:**** |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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