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名称 | 麻章区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提升项目二期(湖光红树林片区旅游设施提升工程)施工(微利) |
|---|---|
| 标段(包)名称 | |
| 性质 | 澄清 |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答疑及澄清是对各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解答和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招标答疑及澄清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答疑及澄清为准。本招标答疑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本招标答疑及澄清,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问题1:请问本项目有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答复: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七条“对于取得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意见的工程项目,在满足技术条件、确认投标人资质等级和确定项目造价的情况下,推行招标条件承诺制,允许招标人在提交自行承担招标失败等风险的书面承诺后,先行开展招标活动。严格承诺制后续管理措施,未取得必要审批文件的,不得开展招标项目的建设活动。”。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在办理中。
问题2:请明确,合同第46页要求“承包人不能按承诺约定将本项目合法盈利按不低于本项目7%的比例投资本土公益项目的,发包人可没收承包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合同第66页要求“承包人不按承诺约定将本项目合法盈利按不低于本项目中标价6%的比例投资本土公益项目的,发包人可没收承包人全部履约保证金”,请明确是需要承诺不低于本项目中标价6%还是7%
答复:不低于本项目中标价7%。
问题3: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技术标文件如施工组织设计。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答疑纪要及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澄清纪要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