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综合管护管理系统项目比选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比选方式组织园林综合管护管理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比选采购活动,现邀请比选投标人参加比选。
1、项目编号:****
2、比选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一览表》及比选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投标函
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投标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③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允许提供资格承诺函)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允许提供资格承诺函)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允许提供资格承诺函)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允许提供资格承诺函)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允许提供资格承诺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②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允许提供资格承诺函)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审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比选保证金
资格承诺函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本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4、报名
4.1报名期限:****-****。
4.2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应进行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提供期限:****-****。
5.2获取地点及方式:地点【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8层815室】,意向比选投标人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到现场登记报名,法人无需提供委托书,携带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5.3比选文件售价:比选文件(电子版)售价100元。
5.4关于投标人名称: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与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6、投标截止
6.1投标截止时间:****9点30分。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比选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及地点:****9点30分递交至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8层815室点击登录查看。
8、公告期限
8.1比选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项目相关网站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8.2比选文件公告期限:其公告期限与比选公告的公告期限的期限保持一致。
9、采购人:某单位
地 址:详见比选文件。
联系方式:详见比选文件
10、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8层815室
联系方法: 黄工****
附1:账户信息
获取比选文件及支付招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金山桔园支行
账 号
********
开户名
点击登录查看
附2:标的一览表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平台
1
****
项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否
公告附件:无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