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源编号:**** | 宗地编号:衡阳市**** | |
| 宗地名称: | 用地类型:教育用地 | |
| 土地面积:9861.41平方米 | ||
| 主要用途年限(年):50年 | ||
| 所属行政区:衡阳市/雁峰区 | 批准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 | |
| 建筑评估价:288.314万元 | ||
| 规划函名称:衡资源规划函(条)[2025]35号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BA0144 | ||
| 规划用途:教育用地 | 面积:9861.41平方米 | 年限(年):50 |
| 地块位置:衡阳市**** | ||
| 土地四至:广场路以东、岳屏路以北 | ||
| 容积率:R≤1.5% | 绿地率:35%≤L | 建筑密度:JM≤30% |
| 公告开始时间:**** |
| 公告结束时间:**** 09时30分00秒 |
| 挂牌开始时间:**** 16时30分00秒 |
| 挂牌截止时间:**** 09时30分00秒 |
| 报名开始时间:**** 16时3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 09时3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16时30分00秒 |
| 保证金缴纳金额:855.0万元 |
| 起始价:4274.31万元 |
| 增价幅度:20.0万元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
| 是否允许拟成立新公司:是 |
|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否 |
| 是否有底价:否 |
| 最高报价人(单位):衡阳市汇兴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
| 最高报价:4274.31万元 |
| 结束时间:**** 09时30分00秒 |
经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衡阳市**** | 交易编号: | **** | |||
| 宗地总面积: | 9861.4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衡阳市**** | |||
| 主要用途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1.5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30% | |
| 绿地率(%): | 绿地率≥35%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用途: | ||||||
| 教育用地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 教育用地 | 9861.41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5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44 | |
| 起始价: | 4274.31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也不得以竞买后成立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衡阳市****:1、地面建(构)筑物:有证房屋5栋,房屋总建筑面积14454.18平方米。2、手续办理要求: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将在本宗地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交易系统、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告,并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向社会公布。⑵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纳土地价款,竟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和有关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交易的所有资料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自然资源部土地市****3、其他:⑴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看地块情况,如参与竞买,视为已对地块详细情况完全接受无异议。⑵凡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包括和其参股的关联单位),均不得参加土地竞买。如果参与竞买其行为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划转为欠缴的土地价款和违约金。⑶地面上合法有证建(构)筑物在完成交易后直接转移登记至竞得人名下。⑷该宗地块为土地加地面建(构)筑物整体出让,如地块成交后产生增值溢价,该溢价金额均为土地出让价款。⑸宗地成交总价不含交易服务费、土地契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其他费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00时00分至****09时30分到湖南省(衡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175.6.242.139:8888/portal/index)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16时30分至****09时30分到湖南省(衡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175.6.242.139:8888/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6时3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16时3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湖南省(衡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衡阳市****:****16时30分至****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
联系人:李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734-****(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734—****(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湖南省(衡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定的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地面建(构)筑物:有证房屋5栋,房屋总建筑面积14454.18平方米。
2、手续办理要求:
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将在本宗地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交易系统、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告,并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向社会公布。
⑵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纳土地价款,竟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和有关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交易的所有资料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自然资源部土地市****
3、其他:
⑴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看地块情况,如参与竞买,视为已对地块详细情况完全接受无异议。
⑵凡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包括和其参股的关联单位),均不得参加土地竞买。如果参与竞买其行为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划转为欠缴的土地价款和违约金。
⑶地面上合法有证建(构)筑物在完成交易后直接转移登记至竞得人名下。
⑷该宗地块为土地加地面建(构)筑物整体出让,如地块成交后产生增值溢价,该溢价金额均为土地出让价款。
⑸宗地成交总价不含交易服务费、土地契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其他费用。
| 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
| 1 | **** | **** 08:38:41 | 4,274.31万元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