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规范学校采购管理工作,增强采购行为的计划性,提高采购工作执行效率,保障教学、科研及行政工作有序开展,现就2026年采购计划及采购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计划编制范围
(一)无预算不采购
使用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的各类资金申报的所有采购项目,必须纳入2026年预算安排,无预算项目一律不得发起采购。对于往年已完成采购,但需在2026年进行资金支付的项目(如续签合同项目),也须纳入本次采购计划编制范围,确保资金支付环节有序衔接。
(二)无计划不采购
学校将严格按照审定后的年度采购计划执行采购工作。对于应报而未报采购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采购。
1.已编制列入学校2026年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统一由点击登录查看提交学校审批立项,立项通过后直接进入采购程序,各单位无需另行办理立项手续。2.未编制列入学校2026年采购计划但因特殊情况确需实施采购的项目,由项目所属单位自行履行立项审批程序,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后续采购工作。
(三)采购计划调整
如因预算经费调整、临时工作任务增加等原因需调整已编报的采购计划,项目单位须提供详细的调整说明材料(包括调整原因、调整内容、经费来源等)。若调整涉及增加采购预算,项目单位须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及“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要求,办理预算调整审批手续,并及时将审批通过的书面材料报送点击登录查看备案,确保采购计划调整合规、可追溯。
二、规范开展需求调查(市场调研)
各单位在编制采购需求前,必须开展必要的采购需求调查,全面掌握以下信息:
1.相关产业发展趋势、市场供给情况(包括供应商数量、产品质量、价格区间等);
2.同类采购项目的历史成交信息(如成交价格、供应商资质、履约情况等);
3.采购项目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需求及成本;
4.其他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关键信息(如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安全要求等)。
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数量一般不少于3 个,且应具有代表性(如涵盖不同规模、不同区域的供应商),避免调查结果片面性,确保采购预算编制合理、科学,从源头减少后期采购预算大幅度调增、调减的情况。
严禁以某一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指标直接确定采购需求,为其“量身定制”采购条款;严禁通过设定特定指标、技术路线等方式指向特定品牌或特定供应商,妨碍市****
三、采购需求编制要求
根据皖财购〔2025〕965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 的通知》(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规定(该文件将于****起正式实施),各单位在编制2026年采购需求时,须严格遵循以下要求:
1.各单位自行采购项目中,不得包含《目录及标准》所列的政府集中采购品目(以下简称“集采品目”)(科研仪器设备除外),若存在此类情况须报送至采购部门,确保符合采购政策要求。
2.各单位须按规范格式提交2026年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具体格式详见附件,续签合同项目无需提交),若采购项目中包含集采品目,须在该项目采购需求中单独列出集采品目相关内容(包括品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技术要求等),便于采购部门统筹安排并包采购,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前完成2026年采购计划及项目采购需求的编制与内部审核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点击登录查看。逾期未报送的,将影响项目后续立项与采购进度,责任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
(二)报送材料及方式
1.报送材料包括:《皖西学院XXX(单位)2026 年采购计划表》(加盖单位公章)、采购需求(含单独列出的集采品目内容,若有)。
2.报送方式:请各单位将本单位2026年采购计划表及项目采购需求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明德楼808室,电子版通过学校办公OA内部邮件发送。联系人:蒋笑然。
如有疑问,请咨询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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