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 文 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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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拟开展以下项目的公开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答响应该项目的采购需求。
因工作需要,资阳市税务局计划采购一批稽查办案设备。项目预算不超过23.24万元,预计于2025年11月完成采购事项。
以上为项目情况的简要介绍,详细采购需求请以采购需求文件为准。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文件。同时,为确保公平竞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须的设备技术条件、专业能力和品质保障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专业技术条件与能力详细需求请以采购需求文件为准。
供应商提交应答响应文件视为对本项目情况的充分认可及对本单位比选信息、相关说明、采购需求的充分理解与遵从。
如供应商愿意参与本项目的采购,请派员携带以下资料,于****至****(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与本单位联系,本单位将对供应商资格条件予以审核,合格的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采购需求电子文件。
(1)《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2)《介绍信》(见附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外,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比选资格不得转让。供应商在领取公开比选文件时同时进行备案登记,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信息中心 黄代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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