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项目名称 |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 |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的名称 |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 | ||
| 标的编号 | ****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佛山市**** |
| 法定代表人 | 林俊翘 |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屋建筑业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施工专业作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51JPTE87 |
|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大)会决议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职工人数 | 59 |
| 是否导致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 点击登录查看 | 51 | |
| 朱涛 | 49 |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2024年度审计报告 |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13411.29 | -4969.57 | -5049.45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28505.14 | 32949.38 | -4444.24 |
| 审计机构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备注 |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2025年07月财务报表 | ||
| 报表类型 | 月报 |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699.91 | -1629.18 | -1705.57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21530.92 | 27790.12 | -6259.2 |
| 备注 | ||
转让方简况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注册地(住所) | 深圳市**** |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 注册资本 | 13531.2808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78451A |
| 法定代表人 | 何申健 |
| 持有产权比例 | 51% |
| 拟转让产权比例 | 51%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区县)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省) | 广东省 |
| 监管机构属地(市) | 佛山市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广东南海数字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739857248R |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东南海数字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 | 广东南海数字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班子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2025〕1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转让底价(万元) | 102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保证金设定 |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11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
| 收款账号 | 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7797万元。其中,转让方点击登录查看认缴注册资本5100万元,实缴出资3976.47万元,出资期限至****,股东朱涛认缴注册资本4900万元,实缴出资3820.53万元,出资期限至****。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51%股权对应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 2.原股东不放弃优先权。 3.根据云衡(深圳)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点击登录查看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股东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云衡(深圳)评报字【2025】第0063号)特别事项说明显示: (1)标的企业于2022年7月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桂城)农商流借字2022第0030号)。合同规定贷款金额为4,700万元,还款期限36个月;对应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桂城)农商高抵字2022第0028号),抵押物为被评估单位拥有的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226、228、230号生态住宅社区B地块(华侨城﹒原岸)S17栋/1-3层2室的商品房(鄂(2020)武汉市东湖不动产权第****号)。至评估报告出具日,该合同已到期,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借款展期协议》((桂城)农商展字2025第0003号),借款展期至****,对应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桂城)农商高抵字2025第0035号)被担保债权自****至****。 (2)根据《点击登录查看与滨州景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股东朱涛关于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之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第三条业绩承诺条款约定如下:1、作为公司受让标的股权的重要条件之一,在保持标的企业原有核心管理团队与成员基本稳定情况下,朱涛愿意对标的企业2022年-2024年(即“对赌期”)的经营业绩作出以下承诺:①2022年-2024年度期间,朱涛承诺标的企业三年累积新签订订单合计不少于21亿元,若未完成该等新签订订单金额,朱涛应对标的企业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承诺三年累积新签订订单金额-实际三年累积新签订订单金额)/1,000,其中,承诺三年累积新签订订单金额数为21亿元。第四条标的股权损益归属期间损益的归属及处分:3、朱涛同意,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积极协助标的企业收回应收账款,并进行以下承诺:标的企业截至****的应收账款净额 80%(即应收账款余额扣除坏账准备金额,以下简称“承诺回收应收账款”)应在****前(包括当日)收回,朱涛有权要求标的企业通过发函、谈判以及提起司法程序等收回该等应收账款,若标的企业逾期未能收回承诺回收应收账款,则朱涛应在****前(包括当日),按照实际已收回的金额与承诺回收应收账款部分的差额(以下简称“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支付给标的企业。若在****前(包括当日),标的企业收回差额部分,则按照收回情况,标的企业将差额部分实际回收款返还给朱涛。若在****后收回差额部分,则不再返还。 根据转让方提供的《关于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2022-2024年度标的企业完成新增订单71,501.84万元,未完成承诺业绩138,498.16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应现金补偿标的企业1,384,981.64元。应收账款回收率128%,已完成《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无需对标的企业进行补偿。 4.其他详见云衡(深圳)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点击登录查看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股东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云衡(深圳)评报字【2025】第0063号)、《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5)007014号)与《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6.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最长不超过一年)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https:****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