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意向承租人及时了解招租信息,现将点击登录查看公开招租视光中心意向公示如下:
2025年12月
点击登录查看公开招租视光中心项目要求
为建设友好型医院,进一步完善医院配套设施,构建眼科预防、治疗、康复一体化服务体系,拟利用儿童门诊公共区域部分空闲位置公开招租两处视光中心,以满足患者及家属视光病延续治疗的需求。
一、项目位置
点击登录查看(辽阳西路院区****
二、招租限定条件
两处区域不得重复承租,即每位承租人仅可承租其中一处。承租人不能冒用、套用他人资质达到重复承租目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承租人资格。
三、承租人责任与义务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具备配镜、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需至少配备两名获得验光师证书的工作人员;
8.需根据医院需要,配合开展青少年近视防控筛查,配合开展近视防控科普与公益等,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来承担;
9.承租文件递交截止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医院除收取房屋租金外,另收取综合服务费。视光中心年营业额不足100万元的,每年收取综合服务费30万元;营业额超过100万元的,按照营业额的30%收取综合服务费;
11、出租期为3年,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房屋租金递增方式为:第二年起以上年房租为基数,每年上浮5%;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租;
13.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五、招租信息发布
本次意向及需求公开是本单位公开招租工作的初步安排,拟于2025年12月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租公告,具体情况以相关招租公告为准。
六、意向征集与现场勘查
现公开征集意向承租人。有意向者,请于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17:00)通过以下方式联系,预约前往现场勘查事宜。
联系部门: 点击登录查看 总务科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温馨提示:
1、在联系时,请直接说明来意“咨询点击登录查看视光中心招租事宜”。
2、建议在通话中简要介绍自身情况,并预约现场看场地的时间。
3、请提前准备好相关经营资质,以备查验。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