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项目现因工程需要,需采购 铁艺栏杆 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地点:塔城地区白杨市163团
2、采购详情:详见清单。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铁艺栏杆 | 高度2.3m | m | 860.00 | 焊接及焊接材料采用《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的有关技术 规定所有钢材均为Q235,露明铁件均刷防锈漆两道,调和漆中等做法 |
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每月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发票后7日内,待业主单位付款后,甲方支付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 80 %,项目所需货物供完后,至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7 %,剩余 3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质保期2年。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产品、银行承兑汇票。
5、单价包含:产品单价为含税价,包含运输、安装、装卸、中转、检验检测费、到达交货地点前所有的运杂费、保险费、出库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6、其他要求:货物为国标尺寸,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货到现场抽检合格,若因质量不合格及未通过检测,则所有损失由供货方承担,货物送到现场由施工方负责安排卸货清点,运输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7、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金属制品销售经营范围经营许可)。
8、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9、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