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潮阳区拍卖行拍卖厅
拍卖时间:**** 10:00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
受委托,定于****上午10时整在我行拍卖厅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汕头市****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物位于汕头市****
剩余可出租面积为8312.02平方米,具体为:农产品中心大楼二层可出租面积2111.06平方米;农产品中心大楼三层可出租面积3202.74平方米;农产品中心大楼四层可出租面积2998.22平方米,以上作为一个整体出租。另外,提供面积为201.85平方米的机房层的配套用房及24平方米的垃圾中转站等给承租人无偿使用。
租赁时间:拟定为10年(具体起算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承租人可享有9个月免租期支持,其中:6个月为装修免租期,3个月为运营培育免租期)。
租金递增规则:第一段,第一至第四年每年租金 101.74 万元;第二段,第五至第六年每年租金 111.72 万元;第三段,第七至第八年每年租金 121.69 万元;第四段,第九至第十年每年租金 131.67 万元,十年总租金合计为 1060.82万元。
用途:商业(农产品交易、展销、餐饮、休闲便民、办公住宿等商业使用)。
承租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申请参加竞价承租。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承租。意向承租人竞得本次招租标的物后,必须承诺租赁期间依法在汕头市潮阳区内纳税。
参拍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整。竞得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人签订《汕头市****
竞价加价幅度:每年租金增加人民币0.5万元。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半年为一期缴交。
合同履约保证金:按首年3个月的租金计。合同约定的承租期届满,经出租人确认竞得人不存在损坏出租财产或者擅自改变使用功能、逾期欠缴租金等违约行为的,应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出租人可以主张竞得人的违约责任,以履约保证金抵扣赔偿款项。
意向承租人请于****下午4时前带相关证件到我行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相关合同文本于现场查阅,并缴纳参拍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整(以到账为准),汇款账户(单位名称:汕头市潮阳区拍卖行,账户********,开户行:交行汕头潮阳支行。)转账附言栏须注明参拍保证金,逾期缴纳参拍保证金的不允许参与拍卖。
相关证件要求:企业法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有授权委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展示标的物时间及地点:****-12月18日上午11时前,在标的物所在地,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
汕头市潮阳区拍卖行地址:点击登录查看二楼拍卖服务部。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