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发布时间:**** 18:00
1、具体项目名称:广州****
2、拟使用的直接采购适用条件:依据《广州东铁汽车物流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三章-第十四条-(一)- 4.原项目经过竞争性采购,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一年 内添购、合同期内变更/减少需求)相同标的。其中累计添购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百分之十的(不含)。
3、公示期限:自发布本公示起48小时【如使用《采购管理办法》直接采购第11条项目(此条含紧急采购或客户要求),每阶段公示期自发布时间开始需满24小时】
4、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络人:杨卓勋 电话:**** 邮箱:****@dfwlg.com
监督窗口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80023 邮箱:****@dfwl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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