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所港全岛封关运作项目
对越客滚通道边检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监理服务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八所港全岛封关运作项目对越客滚通道边检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二、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三、项目地址:海南省东方市
四、项目概况:为确保八所边检站正常进驻开展口岸查验工作,高效、稳定、 顺利开展查验工作,现对对越客滚通道边检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明确关键节点,细化建设时间,完善责任机制。为“二线口岸”相关的边检业务工作提供稳定的业务系统、畅通的设备衔接,舒适的工作环境,优化“二线口岸”通关流程、 完善基础建设、提升协同效率。
五、项目服务范围:本项目监理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六、比选报价:本次比选最高限价100,000.00元。
七、报名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注册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或网上截图加盖公章,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9.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八、比选文件及评标办法
1、比选文件:报价函及资质等材料需装订密封;
2、比选方式:现场提交;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至12月14日17:00止。
请有意该项目的单位、公司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需,附授权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于****至12月14日17:00期间送至点击登录查看(工作时间: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
2、报名人自行承担因其比选文件错漏导致的一切后果.本项目解释权归我局所有,未尽事宜以最新通知为准。
3、报名联系人:陈天琪;电话:****。
附件1:报价承诺函
附件2:比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附件3:比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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