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企业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150.52平方米 |
| 挂牌价:3.576万元/年 | 保证金:4.0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标的名称:酃湖公园曲水流觞14-2#楼104号门面 公开招租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 建筑面积:150.52平方米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商业 |
| 房屋总层数:1层 | 房屋所在层数:-- | 小区或院落名称:-- |
| 出租时长:3.0年 | ||
| 室内配置:毛坯 | ||
| 附属设施:水电入户 | ||
| 标的状态:-- | ||
| 标的展示地点:珠晖区酃湖公园流觞曲水建筑群 |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 联系人电话:**** |
1、本次公开招标以标的物现状对其租赁权进行公开招标,竞标采用网上竞价形式,竞得人在竞拍前须对本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包括其瑕疵等),招租方对标的物中所有瑕疵(包括现有未发现的瑕疵和将来出现的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本标的物公示中的面积是以产权测绘面积为准。房地产四止界限及最终确权面积以有关部门核定为准,竞得人不得以此为由否定成交。
3、我司承诺该建筑群(酃湖公园曲水流觞14-2#楼104号门面)属我司所有,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4、租赁合同生效日期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开始计取租金。
5、经营范围:竞得人取得承租权后,该建筑群(酃湖公园曲水流觞14-2#楼104号门面)为商业。
6、租期:3年(装修免租期三个月)。
7、租金缴纳方式:租金按年交;
8、租金递增方式:租金不递增;
9、保证金退还方式:竞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经市交易中心转付至我司时,我司根据最终成交价,扣除12个月房屋租金,扣除18000元房屋押金,其余款项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原付款账户(不计息);
10、租赁期间,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使用租赁资产有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承租方负责所承租项目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看管维护维修,因管理、使用不当或者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必须予以修复或者赔偿,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在确认为竞得人后,我司只负责提供水电接点位置,不负责协调任何物业及相关其它等事项,需竞得人自行协调协商;
12、在不影响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确需进行装修、维修,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有费用承租方自理,权属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在承租的场地上新建和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
13、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不得违反城镇管理及市****
14、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承租方应当提前二个月向我司提出书面申请,租金按实际月数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月计算),多退少补,但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提前退租的违约补偿;
15、因政府因素或严重自然灾害、战争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全部承担,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6、租赁终止后,承租方应做到人离场清,办好租赁相关事项的交接手续。承租方租赁房屋的装修及其他增设物无偿、无损归我司所有(可移动的设备、设施除外),不符合房屋安全要求的增设物及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水电管网走向的需自行拆除,恢复出租原状,经我司验收合格后,再予办理退租退押手续;
17、合同有效期届满,我司有权收回出租房屋,承租方亦有义务如期交还;
18、该房屋资产一切矛盾与纠纷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9、本次产权交易服务费均由竞得人承担,具体费用参考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标准。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业
| 交易编号:衡国资〔2025〕1208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竞价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资格后审 | |
| 起始价:3.576万元/年 | |
| 交易方式: | |
| 增价幅度:0.02万元/年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价高者得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经市交易中心转付至我司时,我司根据最终成交价,扣除12个月房屋租金,扣除押金(不计息),其余款项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原付款账户(不计息)。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租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租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租数量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酃湖公园曲水流觞14-2#楼104号门面 公开招租 | 房屋户型:/;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50.52平方米 | 珠晖区 | 3.576万元/年 | 4万元 | 0.02万元/年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竞价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南省(衡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175.6.242.139:8888/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租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租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湖南省(衡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09时00分00秒至****17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方,公告时间自动向后延长5个工作日。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09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17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湖南省(衡阳市****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09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出租业务咨询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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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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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