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名称:宁晋-石家庄(神安支线)高压输气管道工程项目直缝埋弧焊管、热弯管采购
宁晋-石家庄(神安支线)高压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直缝埋弧焊管、热弯管采购 补充通知02号 各供应商: 现将宁晋-石家庄(神安支线)高压输气管道工程项目直缝埋弧焊管、热弯管采购有关问题答疑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中钢材要求更正为:投标人钢材供应商提供钢材品牌/制造商不少于 2 家,不高于 3 家; 或投标人钢材为同一品牌/制造商的,供应钢材独立生产线不少于 2 条(须提供证明材料); 钢材供应不接受代理商供货。投标人拟采用的钢材制造商应具有 L360MH/X52 钢级或不高于 L415MH/X60 钢级氢气管道专用板材研发试验能力和试制或商业化应用生产记录(报告)及 送检第三方独立试验机构或联合氢相容检测试验认定/评定合格报告,否则不应作为管道主材。 2、质量保证期限更正为:质量保证期为产品到达现场后并初步验收合格 36 个月或正式投产 试运行并验收合格(买方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安全验收后)后至少 24 个月(合同设备包含关 键部件或特别约定保证的,其一般质量保证期应不低于 36 个月),具体以后到达时间为准。 3、1.10.1分包更正为:如制造商不具备压力管道管件(有缝管件B1级),允许其将干线线路感应加热弯管分包给具备压力管道管件(有缝管件B1级)资质的单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的分包内容及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将“感应加热弯管阶梯价格附表”按要求填报,并作为“五、报价表”的附表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5、如招标文件文本内容与供货要求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供货要求文本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宁晋-石家庄(神安支线)高压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直缝埋弧焊管、热弯管采购 补充通知02号 各供应商: 现将宁晋-石家庄(神安支线)高压输气管道工程项目直缝埋弧焊管、热弯管采购有关问题答疑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中钢材要求更正为:投标人钢材供应商提供钢材品牌/制造商不少于 2 家,不高于 3 家; 或投标人钢材为同一品牌/制造商的,供应钢材独立生产线不少于 2 条(须提供证明材料); 钢材供应不接受代理商供货。投标人拟采用的钢材制造商应具有 L360MH/X52 钢级或不高于 L415MH/X60 钢级氢气管道专用板材研发试验能力和试制或商业化应用生产记录(报告)及 送检第三方独立试验机构或联合氢相容检测试验认定/评定合格报告,否则不应作为管道主材。 2、质量保证期限更正为:质量保证期为产品到达现场后并初步验收合格 36 个月或正式投产 试运行并验收合格(买方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安全验收后)后至少 24 个月(合同设备包含关 键部件或特别约定保证的,其一般质量保证期应不低于 36 个月),具体以后到达时间为准。 3、1.10.1分包更正为:如制造商不具备压力管道管件(有缝管件B1级),允许其将干线线路感应加热弯管分包给具备压力管道管件(有缝管件B1级)资质的单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的分包内容及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将“感应加热弯管阶梯价格附表”按要求填报,并作为“五、报价表”的附表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5、如招标文件文本内容与供货要求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供货要求文本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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