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点击登录查看人民大厦504室、705室与10楼东半层办公物业招租信息
| 序号 | 招租物业名称/地址 | 物业概况 | 招租面积(㎡) | 招租单价(元/㎡/月),含税,含物业管理费与空调费 | 水电费(元/月) | 招租底价(元/月) | 免租期(天) | 租赁期限 | 租赁保证金(元) | 承租条件 | 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
|---|---|---|---|---|---|---|---|---|---|---|---|
| 1 | 人民大厦504室 | / | 80 | 100 | 300 | 8300 | 无 | 不超过3年 | 16,600 | 1、承租方无不良记录(征信、税务、行政处罚等)。 2、承租方需按时交纳租赁保证金、每月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3、承租方需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 5、承租方需承担一切非出租方造成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6、房屋整体租赁,不可分割,不可转让。 7、承租方在应标前应全面了解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面积、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情况、自行装修费用等)。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应全面了解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面积、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情况等)并认真审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在租赁期限内,如遇政府征收、土地整备或城市更新等原因,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自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租赁期视为到期,合同终止日为书面通知送达之日,承租方须在合同终止日起1个月内完成搬迁,并将清空的租赁物业退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等原因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
| 2 | 人民大厦7O5室 | 租赁标的物位于福田区人民大厦,未租,作写字楼办公使用,允许重新装修,需提前将方案报我中心装修管理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施工。 | 83 | 100 | 300 | 86OO | 30 | 不超过3年 | 17,200 | / | / |
| 5 | 人民大厦10楼东半层 | / | 320 | 100 | 抄表计算 | 32000 | 30 | 不超过3年 | 64,000 | / | / |
报名起始日期:****9:00,结束日期:****17:00。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请意向承租人于公告截止日前,联系我司报名并提交下列材料:承租意向申请书(在我司领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查询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
上述资料核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陈先生0755 - **** ****;沈小姐075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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