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
专业领域:其他
一、项目名称
非重点地区科研生产用车(含司机)项目
二、项目内容
大连、青岛、葫芦岛、武汉、湛江、广州、昆明、宁波地区科研生产用车(含司机)服务,详见标书。
三、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响应;
(6)未从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登记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9-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现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公司支付标书款500元/包(公司账户)后,购买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凭购买凭证联系招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本次为公告的二次发布,若报名或谈判供应商达到最低拟入围家数即可进行谈判,特此说明。
五、公告公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全军装备武器采购信息网发布。
公告期限:与标书发布期限相同。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标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联系人:李含超、晁旭洋、于立鹤、赵漫、唐洁茹
电话:****、****、****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