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呼公交集约化开发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投标须知
1、项目概况:
1.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含点击登录查看掌上公交平台上进行网约公交项目整体搭建、软件适配开发调试、后期维护、更新迭代,包括购买第三方接口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1.2项目规模:约人民币26.68万元。
1.3项目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盐城市****)。
1.4服务期:五年。
1.5项目开发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1.6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符合对应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1.7招标方式:谈判采购。
1.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盐城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
联 系 人:吴工
电话:****
邮箱:****@qq.com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自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平台软件开发项目业绩(类似定制公交、网约公交、需求响应式公交、区****
(3)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从2025年10月开始至响应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高级资格证书”,且专业类别应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
2.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上第2.2、2.3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招标人核验。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2.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2.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3.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提供 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的,投标单位应支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给招标人):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在签订合同前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中标,同时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本项目交付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
4、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谈判的方式,按照“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人原则。
5、谈判文件领取
文件领取截止时间:****18时00分。
文件领取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327室。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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