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南湾街道委托第三方公司协助开展“民生微实事·大盆菜”项目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深圳市****
| 项目名称 |
委托第三方公司协助开展“民生微实事·大盆菜”项目服务 |
预算金额(元) |
162000元 |
| 项目内容 |
1、具备丰富经验与专业知识,熟知“民生微实事·大盆菜”项目政策要求,严谨前置审核社区申报项目,精准预判项目情况,熟悉风险防控,全力保障项目申报的高质量水准。对于涉及多个相关部门的项目,能够迅速与相应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就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专业咨询与综合判定。同时,以清晰、准确且专业的方式与社区沟通,详细阐释项目与政策要求、实际条件等方面的不符之处,为其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调整建议,指导社区对项目方向、内容等进行科学调整或重新申报,以此保障项目立项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2、全面开展并扎实做好社区“民生微实事·大盆菜”项目的督导工作,严格依照既定流程与规范标准,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方位督促与指导,确保项目推进有序、合规。如项目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及时提供指导意见,协调各相关部门及单位,顺利推动项目进度。推进过程中因各种客观因素无法顺利实施的项目,指导社区严格按照既定的规范流程,及时、有序地做好项目取消工作,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合法合规、有迹可循。 3、有一定的与其他街道的交流渠道,能密切关注并熟悉其他街道项目全流程中的先进做法,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不断优化提升工作方式方法,确保项目实施更具科学性与高效性。同时,搭建各社区**** 4、做好资金统筹规划与管理,精准把握社区实际需求,以此为导向确定项目申报方向。在项目类型上,严格把关工程类、服务类、货物类项目的配比,结合现状与发展规划,提出科学合理的搭配建议,确保项目结构合理、功能完备。不定期梳理支付进度,依据资金使用实际,合理安排项目申报计划与批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让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能,推动项目高质量落地,切实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与幸福感。 5、掌握编制预算等基本财务知识,对各项费用进行细致预估,精准编制预算,保证资金使用有明确规划。同时,密切关注社区支付情况,及时与财务部门沟通,动态调整指标,确保资金支出顺畅。 6、解读上级文件精神,并向社区和相关部门进行有效传达和指导,配合上级类统计数据报送,明确数据收集要求,指导社区及相关部门准确填报数据。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数据。 7、做好项目资料档案管理,按批次将项目立项会议资料做好存档(含会议纪要,申报明细表、签到表,通知等),同时妥善保存各类通知、政策文件,便于快速查询与高效使用,为项目后续的评估与总结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 8、全面梳理成果与经验,做好各类请示、总结,会议纪要撰写,规范记录会议纪要与内容,确保信息准确传达,及时反馈意见、处理去函来函,保障沟通顺畅高效,助力项目推进。 9、配合上级各项检查、巡查、审计等,督促社区规范整理检查档案,严格审核内容,指导整改问题档案。针对反馈问题,与社区深入交流,全面剖析问题根源,依据政策法规提供专业解释,并督促社区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并切实执行。 10、项目驻点服务工作人员须持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证书,具备7年以上“民生微实事·大盆菜”项目统筹指导工作经历,熟悉民生微实事各类政策与申报流程,能独立审核把关、指导社区开展工作,擅长资源整合,协调沟通能力,有一定公文写作经验,人员具备稳定性,避免变动,以保证项目服务效果持续发挥作用。 11、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除正常工作日及每日工作8小时以外,需加班时要保证服务质量要求服从采购单位安排。 12、本采购项目预算费用最终以财政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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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承接过“民生微实事·大盆菜”项目调研、 征集、评议、监管、评价、交流、前置审核、档案管理等同类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合同或同类项目履约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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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清单 |
详见:附件1服务项目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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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文件 |
1、资格性审查资料(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附件2-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2-2)以及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资质材料); 2、符合性审查资料(报价资料,此项需对照报价清单,分别填报单项报价和总价); 3、投递人身份证明资料(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等); 4、提供承接同类服务项目的材料(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体现调研、征集、评议、监管、评价、交流、前置审核、档案管理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认为与响应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如同类项目履约资料等。(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密封现场递交至采购部门,不接受快递投递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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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选方法 |
最低价法。如有相同最低价,以竞价方式从相同最低价中选出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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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及公示截止时间 |
****至****,逾期送达(提交)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现场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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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问及联系方式 |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街道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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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价清单进行报价,对报价清单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下调的,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自行采购活动。单项报价为0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请供应商严格对照资格性审查资料准备相应材料,在资格性审查阶段出现资料缺少的,视为资格性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自行采购活动。 3、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供应商根据采购公告等资料自行测算报价;一经采购,报价总价和细项单价作为应邀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作调整。 4、采购单位三人评审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价格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逾期不提交或不能证明价格合理性的,认定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由采购单位三人评审小组根据材料判断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查,如评审小组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评审意见。 5、供应商信用信息相关查询路径: (1)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天眼查)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 (3)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4)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相关查询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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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服务项目报价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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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 |
项目内容 |
单价 |
数量 |
小计(元) |
备注 |
| 1 |
前置审 核 |
针对工程类、服务类、货物类项目申报进行规范性审核,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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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工作交 流 |
工程类、服务类、货物类项目实施进度跟进 |
12个月 |
对接14个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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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相关政策文件的解答及日常业务咨询 |
12个月 |
开展做好14个社区“民生微实事•大盆菜”项目督导工作,促进各社区之间的工作交流与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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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对接各项目实施单位沟通协调相关工作 |
12个月 |
开展做好与14个社区、市政管理中心等相关项目实施部门的沟通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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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统计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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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档案管 理 |
相关文字材料撰写(如会议纪要、总结)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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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文件资料归档整理(如申报书、会议纪要、请示文件等)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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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对接工程类、服务类、货物类项目各项抽查工作及后继整改相关事宜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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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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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承诺中标后优先接收现有项目愿意继续工作的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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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
我公司参与南湾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公司协助开展“民生微实事·大盆菜”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承诺:
1.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与参加同一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存在《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的与参加同一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4.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6.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无效响应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8.我公司如果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采购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所作的一切响应和承诺进行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在合同履约期间,如我公司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采购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或者不予续签合同。
9.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成交;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成交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报价响应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时,愿意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若我公司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
10.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报价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报价响应文件中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1.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供应商: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2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采购人 |
点击登录查看(社会事务组) |
项目名称 |
南湾街道委托第三方公司协助开展“民生微实事·大盆菜”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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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响应)供应商 |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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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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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劳动合同 关系单位 |
缴纳社会 保险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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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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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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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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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主要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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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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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项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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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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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关联关系类型 |
关联主体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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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控股股东 |
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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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管理关系 |
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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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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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