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业园项目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检测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17:15
电子产业园项目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检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电子产业园项目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检测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调整如下:
1.服务团队配置中,删除“具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CMA评审员资格的,每有1人得2分,最多得4分。”评分项
2.企业实力中,“(2)供应商具备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CNAS)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修改为“(2)供应商具备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CNAS),范围包含混凝土、建筑砂浆、砌体结构、管材的,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8分。”
3.企业实力中,“(3)供应商****以来参加检测能力验证(测量审核),每取得一项满意结果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修改为“(3)供应商参加过检测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的,范围包含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检测范围的,每取得一项满意结果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体内容详见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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