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
一、审计项目情况
市****
二、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如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授权(每个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不接受总所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同一审计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 连续正常执业,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按照注协的规定,无过低报价投标、恶意竞争的行为;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较高的专业技术能力,并与将承担任务相匹配;
4. 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诚信记录,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质量与职业道德等问题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惩戒或通报的记录,在承担镇江市****
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是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事务所股东或合伙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且不少于五年的注册会计师执业经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发证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5年),具有市属及以上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经验;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往投标审计项目的驻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名;除项目负责人外,所投同类审计项目的其他驻场注册会计师不得兼任,否则相关投标全部无效;
6. 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项目进行投标,最多只能选取其中4个项目(按照上述审计项目名单顺序确定);
7. 各审计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磋商,不得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投标。
三、投标文件包括材料
1. 投标人基本情况(含营业执照、执业许可、年度报表等);
2. 投标项目涉及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投标项目报价情况及项目组人员安排,投标人须对每个投标项目分别报价,并明确项目组人员及资质条件;
4. 信用评级和诚信体系建设情况;
5. 现有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在手业务项目匹配度情况;
6. 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及审计工作方案;
7.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投标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四、投标文件投送地点及时间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17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镇江市****
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刘艳,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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