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度报表审计服务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成交候选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正为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杭州市****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柒万捌仟元整(378000.00元)
评审得分:73.63分
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度报表审计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需求: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度报表审计服务项目(三次),一是出具审计报告,承担集团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所有公司在2025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及单体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二是2026年各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及单体财务报表的审核服务,提供审核后的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三是在服务期内承担采购人的会计咨询工作,每季度配合完成公司债财务信息对外披露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1年。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汴水苑5栋二单元1105室,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9楼
联系方式:****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宿州市汴水苑5栋二单元1105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工 电 话:****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