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G3036阿克苏至阿拉尔高速公路(施工第二合同段)房建工程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 1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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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16:09:26.0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暂定数量 | 计量单位 | 综合到场单价(元) | 总金额(元) | 备注 |
| 充电桩 | DCFC-15D-X1 | 6 | 台 | |||
| 合计( 元) | ||||||
| 1、合计金额(大写): | ||||||
| 其他说明 | 1.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综合到站单价包含 1% 税费,实行一票制,最终结算以实际进场量为准。价格结算按价格条款执行。 | |||||
| 2.综合到站单价为固定单价且为设备送至工地指定位置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出厂价、运杂费、利润、税金等,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 ||||||
| 3.税费根据国家政策同等调整。 | ||||||
| 4.到货地点:G3036阿克苏至阿拉尔高速公路项目第二合同段项目施工现场 | ||||||
| 5.总金额=数量*综合到站单价。 | ||||||
| 6.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每月20号,凭当月签字完整的对账办理结算。 采购以银行转账(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本月全额材料费。供应链金融方式:当月结算,当月月底前以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该批货款的100%,最晚不超过次月10号 | ||||||
| 7. 如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变化,合同增值税税率和单价变化,按以下公式进行重新调价。 | ||||||
| 8. 合同调整固定费用=原合同综合固定费用/(1+a1)*(1+a2)其中a1:原合同增值税税率(本次招标a1=13%);a2: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后相应增值税税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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